吴泳:《鶴林集》四十卷
吴泳,字叔泳,號鶴林。潼川(四川)人。宋嘉定元年(一二○八)進士。《宋史》卷四二三有傳。四庫館臣自《永樂大典》輯《鶴林集》四十卷。該集提要稱:「放佚之篇什尚夥。」由此可知,漏輯的篇章,多為館臣所「放佚」。
現存《永樂大典》錄:
吴泳鶴林集 【 四百六十四條】
以上四百六十四條,館臣漏輯者四百條。
城上烏
爾何不向別處棲?東飛 【 日白】 【 白日】 閭里常,睠睠忠言主人告。所生八九子,賴有三雛成。兩雛連檣去,一雛聞絃驚。往來城頭蹔棲止,旭日又恐東方明。Ò足,南飛有樹枝。翔空中不欲墮,逋尾又向城頭歸。城雖高,人亦好,三匝重來屋邊遶。不緣啄鴈稗,不為唼鳧藻。鴉鴉唾
【 《永樂大典》卷二千三百四十六「烏」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二十五冊)】
羽林郎詩
漢家官兵名羽林,臂鷹走馬長楸陰。選填並隸光祿籍,宿衞日費司農金。遙聞虜騎前犯塞,六部良家人不耐。黃鬚兒戰鄴下軍,白袍兵劫花門寨。義軍轉閫無已時,就令虜得名王歸。封侯起第豢醲賞,仍是漢殿前孤兒。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送鮮于帥
其一
載錫珪符起伏龍,遄提小隊出南中。軍容倒海鯨波息,旗采吹雲蚓瘴空。但倚碩才為保障,仍開誠意接兵戎。渡瀘已覺秋風晚,爭看籌邊第一功。
其二
時事牽連卒未休,三邊烽火又驚秋。養鷹未得鷹揚力,豢虎終懷虎眎憂。面勢只緣前局誤,肘方合向古人求。玉關不是無兵守,上策人心要急收。
其三
憶昨行臺再見時,恍兮涪水送將歸。手神比舊微加瘦,道力于今轉覺肥。賴有一燈標日指,曾無寸草報春暉。孔門獨立成何事,秪舞風雩詠浴沂。
【 《永樂大典》卷一萬五千一百三十九「帥」字韻,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一百六十三冊)】
稷神祝文
惟《詩》之《載芟》曰:「春祈社稷。」所以重農事之始也。方春東作,田薿薿,而神實敏地之生。國有令典,吏敢不虔。謹潔牲且幣,以致祭于神。惟神克相,惠綏此民,俾物無疵癘。則吏與民拜神之德。
【 《永樂大典》卷二萬四百二十五「稷」字韻,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一百八十四冊)】
祭陳司業文
罔之生而無所樹立,則為凡民。溘然死而無覺知,則為偶人。子少敏悟,八窗洞明。或諗其夢為物中之象,或指其頂為天上之麟。所以慧根含海氣之秀,高第揭斗杓之明。纔下玉几,徑參慈湖,磨明德之鏡,澡濯靈淵之珠。紹聞徽言,密受正印。心之精神,只此謂聖。大無理之不燭,細無疑之不瑩。俯以習于鄉,仰以儀于朝。凜冰柱之屹立,懿玉音之孔昭。道則甚高,時不吾以。俗學薰骨,危言入髓。鳴丹鳳於燕雀之壇,奏黃鍾於箏笛之耳。亶一意以孤行,羌眾兆之所棄。紹定不合,端平不容。至嘉熙而三黜,信吾道之冥窮。非不知蹇蹇之為患,容容之多福。然委厥美以從容兮,又非君之所欲。攝提轉而屈子乘鷖,單閼逢而賈生賦鵩。雖運會之偶然,抑生民之無祿。夫執袂摻摻,笑言晏晏。別子苕溪,是假聚散。昭昭白日,杳杳長夜。祭子寶幢,是真代謝。胡象山之嫡孫,不兩載其就萎。廣微已矣,子又繼之。予既為天下痛,又於爾家庭之私,而哭之悲。大道之行,老老幼幼。母不哭子,老不哭少,夫何鶴髮之親,連送二男之柩?此予所以長嗟而永悼也。雖然,朋友之誼,死生不分。昔之所欲講焉而未定者,今說子,子不知。昔之所欲辯焉而不力者,今呼子,子不聞。嗚呼天乎,盍起之死,而細與商論乎?斯文尚饗。
【 《永樂大典》卷一萬四千四十六「祭」字韻,頁三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一百四十五冊)】
賜黃伯固辭依舊兵侍知隆興撫安使不允詔
情生於文,豈不念天倫之愛;義重於死,而容辭王事之勞。
【 《永樂大典》卷一萬三百九「死」字韻,頁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一百三冊)】
賜洪咨夔以恙加乞予祠不允詔
凌霄漢之氣節,英英有紉補造化之詞章。親政召歸,忠勞炳著。Y朕以卿諤諤有
【 《永樂大典》卷一萬四千五百四十五「著」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一百五十二冊)】
賜鄭性之再上劄子雷發非時乞出不允詔
左右厥辟,二臣共政。疑丞之任,止卿一人。所宜協心脩輔,俾朕遠德。上以迓續明命,下以治育羣生。見喬禮書,當虎觀之清閒;正圖脩輔,拜龍墀之剴切。乃欲言歸。
【 《永樂大典》卷一萬四千九百十二「輔」字韻,頁三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一百六十冊)】
趙希鑑降授承事郎制
敕:具官某。頃者州郡戍兵,相挻為亂,德安剋敵,尤其甚者。爾為半刺史,攝承府事,不湊智略,以遏亂萌,遂使一城盡罹荼毒。汝縱不歸死於司敗,焉能免人尤哉?姑鐫二階,以警百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黃慥降授承事郎制
敕:具官某。謝安戒約子弟,無預人事;柳公綽訓其子,不交幕賓。懿哉,士大夫家範也。爾競爽而藝,擷華而新。纔入仕林,如利劍發硎,何可當其銳。侍親西戍,聲頗不佳。慥慥之言,溢于臺疏。古人謂過則稱己,是人子自稱也。今乃使人縷數而歷排之,豈不重貽親羞哉?其上三階,所以玉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秉權督辦餉運授承直郎制
敕:具官某。從事獨賢,詩人所以閔周大夫之勞也。爾為南循,糾掾典獄之外,又能督餉運,以濟王師之缺,遏亂萌,以弭蕭牆之患,亦可謂勞矣。進汝二階,以勸能者。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玠授承直郎制
敕:具官某。慶壽東朝,揚徽寶冊。爾為臺吏,庀職知班。奔走服勞,迄于成禮。先循一級,往懋忠勤。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壹夫特授承直郎制
敕:具官某。黎人不恭,干我王紀。帝室之冑,幕府之賓,乃能鼓率官軍與七十二人戰賊,取鯨鯢而戮之,可謂勇於義矣。進秩一階,用勸來者。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徐獻子特授承直郎制
敕:具官某。頃者宜城淺蠻慢防,侵我省地。官軍輻湊,遂洗煙瘴而清之。爾以合浦法掾,與討擊之謀,幕府上功。何惜一官,不以華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與瓊特授儒林郎趙壽欠夫特授承直郎制
敕:具官某等。惠陽戍卒嘯兇,逼我清海。得吾威望重臣鎮拊之,遄即底定。爾等同力合謀,措畫隄備。迄成誅叛之功,亦可嘉矣。各進一秩,往服朕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崔叔同特授承直郎制
敕:具官某。惠陽戍卒稱亂,得吾威望重臣鎮撫之,遄即底定。爾才業之懿,得於家庭。自新城糾曹,歸贊機 【 巾屈】 【 幄】 。元兇就戮,汝與有功焉。特遷二階,勉汝忠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鄧聞禮特授承直郎制
敕:具官某。永豐盜平,朝廷第功行賞。以爾曾尉斯邑,殄殲渠魁,功不在下中等。特陞二階,勉服休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水丘袤特授承直郎制
敕:具官某。楮幣之折閱非一涂也,而偽會為滋甚。爾曩尉宣城,盜有偽造者,乃能悉力擒捕,以正典憲。既應賞格,朕何靳一官,不以旌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林充國特授承直郎制
敕:具官某。蠻徭負恃其險,突入省地,俘掠我民眾。宜城守將分兵討擊。爾實董督運事,能使軍有流錢,士皆宿飽,以成破賊之功。汝亦可謂有勞矣。進陟一級,以勸庶邦。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吴似孫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慶壽東朝,揚徽寶冊。薄海外內,咸沐湛恩。況爾戚畹近屬,可遺錫慶耶。特循二資,往服嘉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王瀾特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三衢盜起,一方騷然。爾兄弟鄉之富公耳,捐家財,募丁壯,同扞州城。以成官軍破賊之功,朕豈一日忘于心哉。晉陟二資,非繇鄉父兄之請也。益思靖獻,裒對休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湯巾復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周書》以朋作仇為誣,漢法以奇請它比為罔。爾溫文而理,孝友而忠。入仕二十年,靡所愆戾。而仇人脅權曲文,以內之公朝。雖例以赦,然共比者五十一人,尺書往還者一百十三紙,爾不以掛名焉。則益知其誣罔矣。滌以丹書,還之白璧。尚庶乎為全人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夫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禮義廉恥,人之四維。爾為三泉郡幕,寇至則先去以為民望,非義也。己逃其難,而嗤郡將之死,非恥也。二維亡矣,其何以自逭於刑哉!姑小懲之,以警百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崇摶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間平以經術顯,騊駼以才學聞。爾亦宗子也,不自謹飭,乃以私沽罔法,自麗於刑章。視二漢諸子,寧無愧乎?姑上一階,亟圖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崇夷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邑尉以慰安我民為職者也。爾吏于繁昌,弗自謹飭,而乃受饋而庇庸僧,羅織而撻罷吏。失職冒禁,嘻其甚矣。姑上一階,尚曰中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與強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令尉近民之官也,而尉於民為尤近。方湘潭盜起,爾不能督捕以尉安斯民,又昵比隅官而裒斂焉,其鐫秩坐廢宜矣。雖然刺舉觀其所主,彼司風憲者,既不能表羣吏,尚何以望人之廉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宣子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出納之吝,謂之有司。爾庫氏以監臨為職,視人攫金,恬弗之問,非惠姦乎?鐫秩解官,尚曰寬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葉壽昌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爾以刀筆吏補初品官。煽為貪風,控于吏議。始之下謹,後何以懲。姑奪一官,尚為寬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伯賢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廣東列戍山前,以備他盜。漕新州之粟以給之,舊比也。爾為僉幕,董督餉事,逗遛遷延,愆於期會。豈為公家忠計哉?姑小懲之,以謹慢令。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唐若虛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以錦綵博健馬,國家所以計軍實也。爾解官家居,弗自謹飭,而造錦鬻銀,以貽吏議。豈不有妨馬政哉?姑鐫一階,允謂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汝(彳淂)降授從事郎制
徒所辱,而徑訴於庾臺之下,尚何足語此哉?鐫秩罷官,自取之也。可。敕:具官某。橫逆之至於己,君子必自反而仁;狎侮之加於民,小人罔以盡其力。汝(彳淂)為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與才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魯恭為中牟令,雉育其雛;仇覽為蒲亭長,梟哺其母。爾宰新會,訓導不純。母訟厥子,反繫其母,何用心逆人道也?朕甚痛之,其罷所居官鐫一秩。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堯登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昔孫錫按山陽尉李宗,唐天子有云:「縣尉,謂其能尉安於民。而今反傷民」,削其官。況爾吏於畿邑,弗務佐理。禁私銅所以救楮也,而忍於殃民;發常平所以賑飢也,而厚於豐己。尚何以任尉安之責乎?褫鐫一階,簫勺羣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爟降除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吏以貪勤民,為日久矣。朕嘉與士大夫更始。爾為衡陽郡幕,事無細大,悉以賄成。何奉吾詔不虔耶?其鐫二階,毋怠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王立文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夏之天吏,以逸德為罰;商之官刑,以淫風為首。爾為州司寇,勤恪奉公之日少,狎昵燕私之時多,能不自麗于罰乎?鐫之二秩,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韓楘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叔魚鬻鄐田之獄而挻災,魏舒辭梗陽之獄而弭謗,獄之不可以賄決也如此。爾為建寧李掾,官以能稱,而乃商財賕之重輕,變獄情之曲直。獨不思大命之所關乎?姑鐫二階,尚謂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崇儕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吏以貪勤民久矣。朕方嘉與士大夫更始。爾為州從事,不能佐良二千石共宣德意,而乃狃敝習,控于吏評,其何以贊察方國哉?褫所居官,仍鐫二秩。爾其退自省循。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曾讜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古先聖人,謹于庶獄。惟有司牧夫,罔非在中,所以克天德而重人命也。爾讜為永嘉紀綱掾,郡有大獄,命汝鞠之。不能閱實其罰,而至于失入不辜。若匪部刺史平反,則民冤矣。爾雖去官,其可逭罰?姑從輕典,僅鐫二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林記孫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出納之吝,謂之有司。爾暫攝庫筦,弗謹攸司。吏盜白金,連及僕隸,監臨者烏得無責?其上三階,猶曰中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任尚降授承事郎制
敕:具官某。綠衣黃裏,國風所以傷衛;白華菅茅,小雅所以刺周。爾先朝疑丞之子,宜有典刑。而妾上僭,嫡失位,使人人得數其過於朕前,豈容庇汝哉?鐫秩罷官,宜發深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黃從龍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漕舟于漢,以給我襄州兵舊矣。爾奉制閫之命,督餉 【 氵公】 【 沿】 流。不勸誘招徠,而視資糧為己利。抑不思喉襟之地,有師萬,登首山以呼庚癸乎?一階之罰,薄乎云爾。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波夫降授脩職郎制趙崇仇降授從事郎制
敕:具官某等。逸德之罰,著於夏書;徇貨之刑,垂於商訓。爾波夫尉于龍游,禔身弗謹;爾崇仇尉于瑞安,官弗廉。既冒二戒,各鐫一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追官人朱復之復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漢蘇令發時,大夫無可使者。得盩厔令尹逢遣之,乃能辦賊。爾以儒生,長子光澤。殄殲渠兇,上級以百數,多於尹逢矣。宜在封賞之科,而乃詒吏議。朕為之憮然,甄元階,往服新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梁成大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等。《虞書》之識讒說,本欲並生;孔氏之疾不仁,豈為已甚。儻人言之未息,斯邦憲之靡容。爾知孝起自名家,爾成大奮於寒畯。一落權門之網,數持詭道之評。混殽忠邪,顛倒黑白。地天不泰者十載,日月無光者累年。朕猶以曾為侍臣,姑用中罰。屬臺臣之交疏,謂司寇之失刑。遂鐫兩階,復徙他郡。愚山在望,庶知省咎之方;惡水橫前,尚戒怙終之習。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汝渠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朕惟才者德之資也,而過於用其才,則咎之招也。爾武健而能,強給而敏。荐更三任,不出吴門。部使者知愛其才,而不知養其才。遂使度越法守,以抵于戾,尚何可逃其罰哉?姑褫一階,毋怠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鄭仲度降授宣義郎張嗣良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等。邑古子男之邦也。過於才者厲民,短於才者病民,皆非豈弟之政。爾仲度長我雩都,能平寇盜,不為無勞矣。而虐用其民,未免胥怨,才累之也。爾嗣良累仕廣右,來宰永豐,不可謂不知民情矣。而不自為政,受成他人,不才病之也。才者追思其功,尚可進用;不才者一坐軟弱不勝任,則其羞甚於貪污。各鐫一階,思補二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朱詵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畔官離次,國有常刑。爾頃宰盱眙,會有邊祲。不候滿替,擅離所部。外閫奏聞,未加顯謫。茲乃復以任滿轉官為請,何誕欺如此耶?式鐫一階,俾迪厥訓。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時享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高瓊戒其子,「毋以勢要而蘄進身」;歐陽脩語其姪,「不可以榮顯而思避事」。皆為人子姪守官法也。爾宗籍奮身,門廕入仕。端坐家庭而靡廩祿,營圖薦舉而班陞朝。臺議上聞,刑章難免。詩曰:「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一階之罰,尚何辭。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王剡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郡有丞貳,蓋欲與我良二千石共理吾民也。爾剡曩宰畿邑,罔利漁民。治已亡狀,尚安能康海沂以惠我民乎?其上一階,毋怠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留元鈞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世祿之家,鮮克由先王之大訓也。爾以相門之子,不自謹飭。典獄而亡敬色,居喪而有嘉容,謂之不由禮可也。其削一階,以警二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白下起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令尹子文三仕三已,色無喜慍,孔門稱之。爾百里既不以治狀聞,而長吏移之又不共命,粗厲見於詞色,靦愧子文矣。姑示薄懲,庶期自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本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朕更化以來,親擢臺諫,所以廉百吏也。爾為赤縣令,粗號修謹,以不賄聞。而乃使吏以賄,污我耳目之官,其輕吾朝廷矣。盍貶二階,以示行法自近之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劉子澄降授承務郎趙楷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等。往者師嚮西洛,卒與虜遇。諸戍之士,猶未憖也。汝佐而長,不務持牢,而望風 【 光】 【 先】 僨,遂致師徒撓敗,烏得無罪?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費觀孫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外銓之法,與東西審官院等。爾臨邛老儒,晚得一邑。急於祿仕,不復審量而行。至部使者問之,有所弗暇。為貧固可憫也,廢法其可貸歟?鐫秩罷官,以存憲。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善鏜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敬事而後食,聖人所以語事君;不稼而取禾,詩人所以刺有位。爾為南平倅,甫見吏民,乃虛進於官期,欲賸縻於廩粟。即茲一眚,合議薄懲,其病恙廢事,又不暇論也。姑上二階,以警半刺。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于大遇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李虞仲為西川判官,而以才佐賢;楊儀之為湖南支使,而以忠勸上。皆良幕府也。爾曩者佐幕金陵,無令猷以相,而長詭謀暴政,言者謂實汝贊成之。鐫之二秩,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商灝降授宣教郎趙汝玖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等。吏以貪勤民,為日久矣,朕方與士大夫更始。爾身為字民之官,當以不賄聞。而乃狃於敝習,弗化厥訓,其何以長予百里哉?褫所居官,仍鐫二秩,汝其退自省循。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汝伋降授朝請郎史晞祖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等。邦國不空別駕之功,昔人所以識王祥之美也。爾晞祖倅道,爾汝伋倅衡,貳郡亡政,懈于其位。雖民貧國空而莫之問,豈不靦顏於祥哉!各鐫一階,以警二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史彌厚降授承議郎趙與諲降授宣教郎制
敕:具官某等。漢之待遇吏,蓋有一人譽之而召,一人毀之而去者,茲不為公也。爾彌厚曾宰常熟,爾與諲為令錫山,部刺史常以才舉矣。逮夫倉儲不實,泉貨不流,部刺史復以亡善狀劾。黜陟臧否,一付之外臺,朕亦何心之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與迪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丞位高而逼,以嫌不任事,固非也。而乃職思其外,越受民詞。至差弓兵追擾,迫細民於非命,如與迪者寧得無過歟?其上二階,猶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鄭景龍降授迪功郎張煥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等。非功而獲爵則爵輕,非罪而罰刑則刑褻。爵賞刑罰,國之大綱,不可不謹也。方盜發三衢,執俘獻馘,功所當賞也。而景龍乃妄指私人,以攘其功,則爵及於非功矣。傷人及盜,法所當罪也,而煥輒罔平民以寘之法,則刑及於非罪矣。彼持幕議宰邑民尚如此,其何以得其平哉?各鐫兩階,庶知自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希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吏各有體。爾為邑簿正,乃與酒侶博徒,出入廛市。間且教其胥作匿名文狀,失吏體矣。雖然,均田賦而不擾,理邑訟而適平。此上元簿故事也,汝何足以知之。其鐫二階,以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崇貢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漢宗室子弟以酎金免國者,無慮數百,法不以親廢也。爾曩官長自請收糴,而乃三年不入,視我官物如棄如遺。盍議所以罰之,曰鐫一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汝與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張元素為景城戶曹,清吏也,賊視之不敢執。爾仕于壽昌,司我倉庾。乃黷丙丁之貨,致貽庚癸之呼,豈不誤我戎事?其上二階,尚為中罰。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夢昇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舉刺監司之職,黜陟人主之柄。爾為幕府上佐,一人之身而部使者以才舉,以貪劾,朕惟使者之信而已。其上兩階,庶懲貳行。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詰夫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畔官離次,國有常刑。頃者韃犯襄州,將薄荊渚。爾為鎮官,效死勿去。吾無望乎汝也,寇未至而去諸,則朕將何賴焉?姑鐫二秩,往發深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顧孺采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僻在南海,遠於朝廷,吏冒法抵禁為甚。汝一簿耳,貪酷之過,擢髮不足以數。若據郡太守狀,則當坐祖宗贓吏之法。削秩罷任,尚曰寬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汝奭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獄,民之大命也。爾為紀綱掾,弗克清審,惟貨其吉,長吏何賴焉?奪汝二階,尚曰寬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崇夙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歲歉則發廩粟以補,取常平良法也。爾為樂清簿正,不體州家德意,而利糶金,以營己私,猶為有仁心乎?姑示薄懲,毋忘深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師淐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慢令聖門之所戒,荒政周官之所警。爾尉臨湘,與民為近。有死於兵者,察寃視折,乃其職分。而曠歷歲時,巧求避免,不幾於慢且荒乎?鐫秩罷官,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崇泆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國家重民命,凡不得其死者,有審驗,有聚檢,謹之至也。建平有疑獄,爾為聚檢官,弗躬弗親,索瘢洗垢,一付吏手。係累及于平民,爾得無罪歟?其上一階,以警其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曄夫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鄰有喪,舂不相;里有殯,不巷歌。矧國之有大戚乎?爾為宗英,方恭聖頒遺告之日,既不能致哀以盡臣子之敬,而乃于遊于觀,聞酣歌常舞,又從而賞之,尚安得以逃吏議哉?其鐫一秩,以警三風。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崇訑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周司書主簿書者也。凡國中之版,皆得以參考焉。爾仕于赤縣,弗率厥職。計簿登而不銷,民籍去而不問。寧不傷財害民哉?盍回故邑,仍畢勾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希鐩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海陵監,課之貨泉也。爾共貳事,而視為貪泉。豐己病民,豈宜佚罰。姑上一階,以廉百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劉溍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古人之仕,蓋有三黜三已者,然為道故也。爾邑於丹陽,曾被顯劾;丞於黃巖,連遭按罷。閱其所言狀,皆以貪著。所宜屢鐫,往自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祝雄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尉主盜賊,漢制也。爾吏於沅江,境內有盜而弗之察,乃執圖經以辭,辯則辨矣,其如職守何?姑示薄懲,尚圖來效。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蔡允卿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鄐田之訟不平,叔魚不免共分其罪;郁城之卒不卹,廣利不免貽怒於君。爾以一尉之卑,而擾獄剝下乃爾。事又有大者,尚何望其公且廉哉?其上一階,猶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鄭安之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縣有弓兵,所以禁暴詰姦,謹備寇盜者也。爾以老儒,為蒼梧尉。部刺史按行,闃無一丁在縣。汝雖非利其庸直者,然曠官如此,尚得辭其罰哉?姑鐫一階,尚為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五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與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尉以發姦摘伏為職也。爾尉于邊邑,不能職思其居,而乃受僧賕以營梵宮。失職冒禁,嘻其甚矣。姑上一階,往其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希潧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往者逆全干紀,犯我海陵。守令不能伏節死義,率皆望風迎降。朕已等第行罰矣。爾吾屬籍也,亦以効尤取禍,朕豈得庇汝耶?姑奪一階,尚用中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史次龍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國家勤卹民隱,苟有不得其死,則必覆驗閱實,以伸其寃,謹重之至也。爾耄而不武,為吏所欺。以隕於非命為考終命,寃哉死也。姑上一階,退省厥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夫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尉者所以為民除盜,非欲其執民為盜也。爾尉于新喻,不能摘伏抉姦。名其為賊,而死於笞捶之下者,凡七人。平民何賴焉?雖已去官,不容佚罰。特鐫一秩,以達其寃。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王禹圭降授脩職郎制
敕:具官某。子路治蒲,夫子至其庭曰:「明察以斷矣。」爾攝邑京山,掌典獄事,連擊而死者三人,不明也。淹禁而不決者一載,無斷也。無明無斷,何以長吾百里哉?姑鐫一階,以勸三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夏武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朕聞士之致遠,先器識。爾豐城一尉耳,所識者幾何?而以政殘民,以才蕩法,以氣凌同列。仕又有大者,將何如哉?帥臣以狀聞,特鐫一秩,永為弗靖者之戒。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曾次元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今取民之法,猶張弓不可加矣。爾為吏于潮,不能寬以佐理。而乃取贏於倉庾,專利於書契。其為公家謀,則善矣,豈不甚病民耶?姑削一階,尚曰寬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貴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漢人以善吏不能為治,對豪惡吏而言,其害民則均也。爾為義安郡寮,暫攝州事。政令玩,隸人不戒。延焚官寺,挻及民居,數百家之聚一燎而盡。鐫秩以謝遠民,尚何辭?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霍申甫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尉之名官,謂其尉安我民也。爾服黃綬大冠,不能化賊為民,而反激民以凌上。其過豈顓在吾赤子耶?褫秩罷官,退而自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周次旦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宰耕牛之禁,國家之至仁也。強民之斃牛以為殺,則不仁亦甚矣。尉親民者也,而所為若是。一階之罰,尚何辭?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汝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朕聞卓茂遷密令,吏親愛不忍欺之。爾攝分水,不能表正羣吏。而乃給券受賕,以自豐於厥身,是欺吏也,寧不為吏所欺乎?其上一階,庶知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與嗣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宓子賤治單父,民不忍欺;卓茂治密,吏不忍欺。爾攝宰金堂,亡學道愛人之政。而重斂淫刑,編氓得以訴其上。其何以為邑長於斯耶?特鐫一秩,以謝百里。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李寅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追盜察姦,尉職也。爾効職夔子縣,有兇囚既獲矣,又從而逸之,何以聲死者之寃耶?其上一階,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警夫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茶鹽有禁,尉捕之職也。然利搜邏之獲,以為己私則過矣。其上一秩,以訛爾心。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薛熙載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利其祿而逃其難,仲由所恥也。爾為懷集簿,久服官箴。寇至則先去以為民望。至謂罷斥為甘心焉,詎可遂而欲哉?其上一階,俾復舊職,庶以自警。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炎震降授修職郎孫南金降授修職郎楊已仲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等。令尉近民之官,而尉於民為尤近。爾等分受厥職,不能尉安我民。乃皆以縱盜逸賊,挂于吏議,豈國家建官之初意哉?各鐫一秩,以警三愆。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崇官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士不可以更所守也。爾司江陵戶曹,素自修謹。一為利回,至匿估籍之金,以貽吏議。姑鐫一秩,以示薄懲。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林夢龍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簿正之職,所以糾一縣之非違也。爾勾稽畿邑,官箴不戒。乃以仇民商利,絓于刑章,尚何非違之能糾乎?特褫一資,猶曰中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王節降授宣教郎趙崇驎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等。盜憎官吏,不但江西然也。爾節宰高安,既不能化賊為民。崇驎為尉,又幾於揖盜入室。其失職則均爾。各鐫一階,以警其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伯舒降授儒林郎史文舒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等。始聽其言而失宰我,孔子嘆取人之為難;夷考其行而知琴張,孟軻言得士之非易。矧以才而受舉,復以過而麗刑。爾等自為之佞賢,朕亦何心於黜陟。貶秩一等,往服寬恩。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鍾澄特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朕以文母保佑之功,式崇徵謚,登之寶冊。應執事其所者,等第推恩。爾減年遷秩,亦云寵矣。往其茂承之。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周應旂特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文母上擯,攢陵復土。服役官吏,咸有褒陞。汝應減年循資,往服休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王準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盜發三衢,敢干王略。爾一隅官耳,乃能董率民丁,鏖擊於桐坡之下。渠兇既殲,而元身亦殞矣。其進二階,以旌毅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何克忠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君子不盡利以遺民,所以均天地之施也。爾為蒲井監官,自擅煎煮。不能導其利,以布之上下。雖曰為計所生財,而民食貴鹽,則其害多矣。特上三階,往其祗惕。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王紹宗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昔人益小吏之俸以養廉,至仁也。近因楮錢銅貴,百官有司以減俸請,朕所不取。爾衡陽州從事耳,廩稍既薄。又以錢會中半幫給,其不自贍宜矣。何至擲貨寶於地哉?郡將以貪戾告,朕不得不存統體。其上三階,以懲一忿。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崇式降授從事郎趙希降授修職郎制
敕:具官某等。敗常亂俗,雖細不宥,周人之訓也。況爾等以寶王親丞子男國。不自愛重,慆淫貪肆。一則徇于貨色,而不之厭;一則昵於匪人,而弗之恥。敗常亂俗,莫此為甚。一階之鐫,猶輕典也。爾其往省厥愆。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汝迒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朕躬三年之喪,以孝治天下。爾方斬然在疚,情事未申。而乃營求攝局,以踰濫聞,安則為之。奪官兩階,尚為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孟元子陳衕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等。漕江西之粟,以實淮堧,舊比也。爾為部餫官,不謹厥職。而縱容傍人,盜耗官米以萬計。爾曾思邊淮宿師萬,士亦有登首山以呼庚癸者乎?等第鐫官,以警而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葉寘因搜訪進書特補迪功郎制
敕:某。粵昔紹興,當兵戈 【 淑】 【 俶】 擾中,搜遺舉逸,曾無虛歲。有以布衣鄭樵所著書獻之朝者,乃特命以官,恩至渥也。爾經明行飭,學有源流。翳然九華之顛,恬退不競。部刺史以論著來上,朕閱故典,可不以高宗之所以命樵者而命汝耶?勉爾遞思,服我休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均以所編類長編投進可特補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記繁而志寡,作史者之失也。爾膠庠布衣,學博而辯。上自建隆,訖于宣靖,凡百六十有七年,網羅舊聞,粹成一編,可謂有志矣。本燾之史,倣熹之法。大書以提要,分注以備言,可謂不繁矣。汝雖自言不敢盡同朱熹之法,然條目粲然。使皇綱帝範,一攬而盡得之,豈曰小補之哉?特命一官,以旌志尚。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文蔚以所著尚書解注投進特補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朕惟朱熹,《易》有本義,《詩》有集傳,《中庸》《大學》有章句,而《書》獨無成書焉。爾於師門,得所傳授。如湧日暘谷,如濬河崑崙。五十九篇之旨,皆章解而義釋焉,亦可以補師之遺矣。何惜一階,不酬稽古之力。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鮑醇孫降授從事郎葉明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等。商制官刑,以儆有位,至嚴也。爾醇孫領鹵鹽之務,而不飾簠簋。爾明司關市之征,而不閑有家。既麗三風矣,尚何官刑之逃哉?各奪二階,往宜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劉宬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國家用人先擇才,監司所以使之公舉刺也。爾以倉庾氏為入幕賓,機敏辯決,不畏強禦,可以為才矣。而監司之不才者患之,劾章來上,寧得無失實耶?雖然所存者體統耳,姑鐫二階,以俟休復。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孟彪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周禮司門,掌授管鍵,幾出入,其來舊矣。爾為宗莩,不謹于度。夜半明半出城,閽者止之,而又毀柝斬關,桑梓之敬何在?削秩罷官,往自循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汝陋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尉雖卑民為近。爾吏長溪,民寃失職。縱首弗之問,其失出甚矣。鐫秩罷官,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汝轅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士當觀其志,而仕之窮達次之。爾為賀林幕屬,甫攝郡事。無酌泉自勵之操,而裒民奉己。使若吏若兵,皆得以累數其惡,可以觀志之所存矣。姑鐫二階,以謝千里。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王仲換授迪功郎制
敕:某人。朕撫有方夏,悉主悉臣。爾既歸明,率屬來附。式頒武爵,換授文階。往耀遠人,益殫忠力。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洞夫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政與刃殺人,亡以異也。爾以酷能,求攝故步。一之市,而死於囚縶者三人。雖非爾殺之,實爾致之。鐫褫二階,尚曰寬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希得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畔官離次,國有常刑。況 【 全】 【 金】 賊犯我海陵,爾為宗臣,不能死列。乃復先去以為民望,朕何賴焉?鐫褫二階,往服中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楊思恭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按《周禮》鄉八刑,而不睦、不弟之刑居其二。思恭兄也,思安弟也,思安殺人而麗於法。閱實其狀,實汝致之,汝安能逭周官之罰哉?其削一階,尚曰中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時點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獄奪於貨,先王所戒。爾為義安理掾,事無大小,皆以賄成,豈朕庶謹庶獄之意哉?姑鐫二秩,以淑羣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震午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茶鹽有禁,尉捕之職也。然假搜邏之名,以取賕焉,烏得無罪?特鐫二秩,以訛爾心。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汪清之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宗族不親,《杕杜》所以傷晉;骨肉相怨,《角弓》所以刺周。爾以門廕,齒于仕版。當畏天顯民彝。叔父,親之支也,而弗惠弗迪,至於胥戕胥告。豈朕所望於大夫士之家乎?姑鐫二階,以植五教。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譚伯言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漢入財賞官,不補右職,輕其人也。況爾富貲為吏,以武斷聞。眈視一方,嗾使羣狡。若閱所言狀,則不但崔鈞所謂銅臭而已。鐫秩罷任,徙之遠方,庶稍知名器不可以濫得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阮炎正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尉黃冠大綬,主捕盜察姦,漢法也。爾吏於樂安,不能摘姦惠良。縣有豪奴殺人,而當死者傳生。比當生者,內以曲文,連繫幾百三十家。其如民之不寃何?鐫秩罷官,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任霆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士不可以險夷貳其心也。爾為安康李掾,疆埸無事則就職,風塵小警則謀去。即茲一眚,合議薄懲。其如湎酒淫刑,又不暇論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降授迪功郎制& 趙與
敕:具官某。簿尉日赴長官廳議事,此元符令也。爾尉嘉定,不率訓而籍民詞,簿官錢,侵官益甚。事長之義安在哉?其上兩階,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璹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王事靡盬,不遑啟處」,周人遣戍之詩也。爾為六安西尉,既不能荷戈以防犬羊,督辦軍儲,拘籍夫丁,豈非職分,而乃牢辭固避,不敏于行。雖曰親老子殤,然豈得以家為哉?其上兩階,以儆邊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劉簡子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國家以仁睦同姓,以法繩之。凡麗于罰者,聽外宗予決,至公也。爾攝邑閩清,宗子小有罪戾,不白西外,徑行決撻之威。獨不思水木本原之義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丁如翼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漢昭帝不與天下爭利,故罷賣鹽官。朕甚慕之,而力未暇也,其可以重困之乎?汝監新會鹽場,不能導其利,布之上下。迺重征苛取,自豐於厥身。其害吾民多矣,再從鐫削,以警貪戾。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韓庲降授迪功郎制
敕:具官某。楮幣之所以折閱,私印滋多,而州縣弗之察也。爾曩尉青田,境內有偽造不能警捕,而乃使擒獲於鄰邑焉。特鐫二列,以為失察之戒。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五「郎」字韻,頁二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孫舜舉授武功郎制
敕:具官某。兵法善戰者以正合,以奇勝。爾闞如虓虎,領我舟師。當海寇橫潰之時,不以叱為勇。掩旗臥鼓,誘致而襲擒之,亦可謂以奇勝矣。朕何愛兩階,不以旌汝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程芾授武功郎制
敕:具官某。昔我孝宗皇帝,嘗立奉使一司,以待材用之宅。蓋謂掉三寸舌以伐天驕,實難其選也。爾忠勇沉鷙,有聲臨淮。軍戎萬里之情,素知諳悉,命汝伴送。仍陟二階,以寵其行。忠信而加之以敏,使不辱君命,則予汝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大可降授武功郎制
敕:具官某。朕更化之初,昭德塞違,以禁寵賂,至嚴也。爾總戎淮西,錮於舊染。專飾苞苴,以事交結。臺臣除墨未乾,而千里之餽卒至,其速且巧如此,何不施之用間行師乎?特鐫一官,以勵諸將。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董有恭授武德郎制
敕:具官某。朕登大寶,凡潛邸服役之臣,咸霈優恩,今一周星矣。爾援比以請,朕何敢獨遺汝耶。益懋忠勤,思對休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童德興降授武德郎制
敕:具官某。賞罰軍國之紀綱,不可以無章也。爾董師閩粵,執訊獲醜。予嘉乃績,峻陞五階,賞既不薄矣。而乃慆淫貪戾,控于吏評。朕安得亡罰乎?其歸二級,以責後効。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時傒授武德郎制
敕:具官某。朕於后戚之家,不欲以恩撓法。然東朝既上尊號,命作冊寶。則推報親之恩,以廣逮下之仁,亦義之所不容廢也。用錫爾官,往其祗服。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韋鏜授武節郎制
敕:具官某等。朕以文母躋附於廟。凡曰戚屬,序遷有差,于以報坤元成物之施也。爾其惟忠惟孝,答此寵榮。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崔福復武節郎制
敕:具官某。李廣恂恂如鄙人,朱然欽欽如對陳。古之良將,不以叱為能也。爾闞如虓虎,維揚城下大小數十戰,勇則勇矣。以言上人,爾得無過乎?甄元官,尚圖補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成穎達武節郎制
敕:具官某。往歲霅川之變,鶡冠之士,為狂寇汙染,隸於丹書者,不但汝一人也。當東朝慶壽七十,湛恩汪濊,與祥風俱。如爾元官,亦宜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林熙載授武節郎制
敕:具官某。乾道置舍人之員,淳熙增解職之賞。考宗之待閤門,可謂重矣。朕勵精之始,率由舊章。卑爾林之麾,釋爾禁閽之務,則於一官又何愛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大紀降授武經郎制
敕:具官某。刑之頗纇,獄之放紛,國僑所恥也。爾守雷陽,不靖共于位。而乃屬邑之令,壑鄰州之守。且興犴戶,戕及無辜。其為頗纇放紛不以多乎?鐫汝一階,實為寬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林景衡授武經郎制
敕:具官某。閤門解罷,稽其功緒而進以官,淳熙舊典也。爾素閑朝儀,出領遐障。遄以耄及,玷于臺評。卑之祠廩,所以示懲也。今更銓以解職之賞為請。仍進一官,所以示勸也。勸懲是用,朕亦何心之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旺授武經郎制
敕:具官某。往歲江西捕賊,有司上首功,率各有差。爾總師干,與官軍大小二十七戰。出則在諸營先,賞則居功臣次,亦退然有馮將軍之風矣。其陟一階,以勸諸校。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徐弼授武經郎制
敕:具官某。海瀕之民,不霑王化,結約諸峒,弄兵儋瓊之間。爾攝守昌化,分遣官軍。左 【 椅】 【 掎】 右截,衝散舟於石牌浦下,徑取鯨鯢而戮之,亦可謂雋功矣。陞之二階,以勸諸將。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劉元實授訓武郎俞朴授武經郎制
敕:具官某等。朕執爵賞之柄,以馭其幸。爾朴幹才之敏,爾元實職掌之勤,雖曰沂邸戚屬,而勤敏寡過。所以遷有差,示不私也。然而幸豈可數哉,爾宜勿懈于位。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李大聲授武經郎制
敕:具官某。江右盜起,朝廷設封賞之科,以迪有功。爾統率淮軍,糾敵王愾,洗賊巢而殲之。遂使一方之民,復還有生之樂,亦可嘉矣。晉職三階,以勵諸將。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范降授武翼郎制
敕:具官某。風俗之好為欺誕,文武一律也。爾為浙西兵鈐,以糴運覓官。言之則利析秋毫,行之則一籌不畫。寧不誤我王事哉?其上一階,尚云寬大。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六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繆夢達降授武翼郎制
敕:具官某。昔嚴延年為河南守,坐選舉不實貶秩。然所舉但獄吏爾,況長百里之寄者哉!爾擢自右科,出乘邊障。意謂必能友賢字民,以開布大信。辟舉之際,既失其平,尚何以慰吾塞外吏士耶?一秩之鐫,實遵漢法。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六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齊敏授武翼郎制
敕:具官某。盜起廣右,朝廷設封賞之科,以勸有功。爾總戎于韶,奮身不顧。援弓赴敵,射殺渠魁,厥功雋矣。雖以盪平江西之勞,晉秩三級,然賞不嫌重。朕何愛一資,而不以旌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姜昂贈訓武郎李師舜贈武翼郎制
敕:具官某等。往者盜憎官吏,弄兵三衢。爾等乃能率羸弊之兵,當鴟張之寇。躬冒矢石,致殞元身,其視望風先奔者有間矣。各贈三官,仍錄其孤。魂而有知,尚服休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劉燾贈武翼郎制
敕:具官某。紅賊負國家海涵春育之恩,穴我淮楚。爾統轄樓船,攻打淮陰城壁,為飛矢誤中,遂殞元身,亦可憫矣。贈官字孤,庸妥營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閻安義馮琳並授武翼郎閻康民授保義郎閻康年授忠翊郎制
敕:具官某等。朕以美人閻氏逮事先朝,命之不淑,至于云逝。茲攬遺言,以近屬轉秩為請,寧不惻然。進汝一階,勉祗厥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周喜授武翼郎制
敕:具官某。頃者龔賊不式王命,出沒建邵之間。爾統殿司兵,自戍所赴唐石。盡銳鏖戰,殄殲渠兇,卒能洗賊巢而空之。汝之功勣,其偉哉。晉陟二級,以勵三軍。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旺授武翼郎制
敕:具官某。三衢密邇畿甸,頃者愚民盜弄棘矜於山谷間。長吏失職,不能綏安。至勤王師,越境擒捕。茲豈朕本心哉?有司上功,進爾二秩,庸示褒勸之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翼降授武翼郎制
敕:具官某。昔我孝宗,矜恤歸附。憫其貧則與四任添差,試其才則與釐務差遣。載在寶訓,可覆視也。爾中原遺民,仗義歸我。祇役淮右,亦既有年。授汝以護戎之官,華汝以轉秩之寵。此皆舊比,往服新休。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黃公輔降授武節郎何杞降授武翼郎制
敕:具官某等。昔我真宗皇帝,謂交廣之民去朝廷遠,當選操心平允,能安遠人者任之。爾杞守橫州,殖貨自豐,不恤其屬,是操心不平矣。爾公輔守象州,苛取重斂,征及士夫,是不能安遠人矣。朕於往訓,實有愧焉。各鐫二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鍾興嗣降授武翼郎制
敕:具官某。昔我孝宗軫念兩淮,戒飭疆吏,應佃田植桑,馬草木炭,不許科抑人戶。明訓具在也。爾守歷陽,科率敷斂,又越四條之外,民何以堪。特鐫二階,仍奪祠廩,少慰邊方之民。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俞海等二十五人並授修武郎制
張不衰。引見授官,厥有典。往祗寵命,勿替忠勤。可。K敕:具官某等。拱扈殿庭,歲月茲久。程其功藝,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九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彭忠厚復修武郎制
敕:具官某。節義天下之大閑,寬大聖朝之厚德。霅川之變,衣冠之被污者不但汝一人也。東朝慶壽七十,舊染之習,咸與維新。如爾元階,特與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九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宋復右贈修武郎制
敕:具官某。功疑惟重,識於《商書》;賞疑從予,筆於《漢史》。爾以制府之令,送虜使於河南。與他盜遇,眾寡不侔,攖其鋒而殲焉,亦可憫矣。有司以功上,難者疑之,豈予忠厚之心哉?贈秩錄孤,用賁營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九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馮勝贈修武郎制
敕:具官某。往者逆全煽亂承楚。征討之士,大者數百戰,小者亦不下四五六七伐。爾敢勇效力,射陽之役,乃能截水斷橋,與賊血戰,累戰幾十合。而竟齎志以歿,豈不可哀也哉?贈秩字孤,以甄壯烈。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九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鄧起贈承信郎祝邦固贈修武郎制
敕:具官某等。往者峒寇慢防,興師討擊。汝職隸統兵,敵王所愾。爾以氣吞賊,遂殞元身。功既當酬,忠尤可憫。追遷厥秩,仍隸其孤。死而有知,尚服休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九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黃正邦贈修武郎制
敕:具官某。黎人之侵擾漢民舊矣,百年王土,半入夷腹。皆由朕之不德,亡以綏遠。爾為萬安義丁之長,乃能直擣徑洞,復其侵邑,寇僅盪平,而元身亦殞矣。躐升武階,姑慰毅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賈嗣明授修武郎制
敕:具官某。漢置令丞吏掌守陵園,今以內供奉官給事洒掃,親之也。爾端良敬謹,入侍左右。朕閔其勞,轉歸吏銓。祗護欑宮,無曠厥職。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邵克忠授修武郎制
敕:具官某。慶壽東朝,揚徽寶冊。薄海內外,咸沐湛恩。況爾戚畹外屬,可遺錫慶耶?特陞一階,往服嘉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楊福興降授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昔劉光世奏枯秸生穗,高廟斥之曰:「軍中有十萬鐵騎,乃為祥瑞,其他皆不足信。」大哉王言,朕常寶之,以為御將之方。爾總師干,當邊鎖告嚴,不能圖上方略,而乃繪芝草以獻,此又光世之所不為者。其上一階,以為疆吏誕諛者之戒。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黃鼎換授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貂省之臣,以供奉至尊為職。歲月滋久,賦祿銓曹,舊法也。法以馭幸,朕不汝私。益懋厥勤,祗服予采。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葉芾授武德郎劉鏞授武經郎劉元晉授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等。朕以文母躋祔于廟。凡奔走殿庭,莫不遷有差。爾等掌司奏記,蒞職惟謹。各進華秩,以示褒嘉。爾毋曰一官可以倖得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江海復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善將者御軍以律,爾縱其下,肆掠邊氓,豈得無過乎?撫輯降附以恩,爾結其心,捍禦敵境,豈得無功乎?積功以補過,證赦以官。朕於誅賞廢置,亦何心之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徐晞契復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兄弟不相及, 【 吉】 【 古】 之刑章也。爾兄晞稷曩帥淮安,風力不強,啟亂納侮,固不得不戒其咎,而於汝何與焉。罷以白簡,之丹書。朕亦何心之有哉。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裕授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朕眾建女士,秩視外朝。信國夫人朱氏,實主予內省。命之不淑,至於云亡。遺言以屬吏轉秩請,寧不惻然。進爾一階,勉共厥服。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章煥等五人並換授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等。給事殿庭,閱歲滋久。程其功緒,法當授官。往參武階,益懋忠報。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鄭恢先權授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長淮千里,護風寒者不過數處。而浮光安豐尤其要也。爾書生耳,當韃騎馳蹂之衝,乃能式遏其虐。勵戰士,汰冗軍,又以勞著,是則可賞矣。特陞二秩,勉竭孤忠。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章贈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曩歲韃虜虔劉西陲,凡官軍吏士,望風而奔潰者,肩相摩,地相屬也。爾為統兵官,乃能親率孤軍,馳敵師而死焉,亦可謂勇於義矣。追贈三階,特官一子。九原有識,尚克歆承。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戴必勝贈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朕惟歿於王事,載之金科玉條,溺死其一也。矧以殿巖將領,躬督糧儲,纔渡溱河,而元身遽殞矣,豈可不哀也哉?追封五秩,仍字其孤。尚冀營魂,歆我恤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沈宣之贈從義郎制
敕:具官某。往者海陵初復,經理鹽城。爾為督運官,共禦王事。瘁服役,至于淪亡,亦可哀矣。超增四階,以旌營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溫林贈從義郎李威贈秉義郎呼延棫贈忠翊郎楊顯贈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等。往歲韃兵闖我蜀口,狼奔獸突,孰敢少嬰其鋒。爾等或起身行陣,或仗義歸朝。各將一軍,誓滅虜賊。天胡不佑,竟殞元身。說者謂非木皮嶺一戰之力,則韃必不肯委蜀而去矣。念功飾往,併字其孤。以妥英魂,以作義氣。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方愷授秉義郎制
敕:具官某。朕執爵賞之柄,以馭其幸爾。沂王戚屬,寄職候班。率履惟謹,特進華秩,以示褒嘉。爾毋曰名器可以幸得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陶琦授忠訓郎制
敕:具官某。給事宮省之臣,積勤寡過,是為稱職。進秩一等,以旌其勞。祗服寵榮,尚克知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丁信授忠訓郎制
敕:具官某。永城面睢陽,背靈壁,古大縣也。淪胥既久,再歸職方。郡將之任,實艱其選。爾往乘障,已越一年。撫字防托,備殫勞勩。朕用嘉之,特進華階,以勸邊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龜壽授忠訓郎制
敕:具官某。昔代北墾田,歲收二十萬石,省度支二千萬緡,唐朝賴之。爾總忠義兵,受制府旨意,乃能勸督莊丁,悉力開墾。三年所入,物以石計者幾四十萬。遂使國家省漕運之費,邊兵無庚癸之呼。何惜一階,不以旌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楊雄秦隆俱贈忠翊郎制
敕:具官某等。往歲韃虜虔劉西陲。凡官軍吏士,望風而潰者,肩相摩,地相屬也。爾以金司統兵官,出援漢沔。與虜鏖百丈嶺下,馳敵師而死焉,可謂勇於義矣。追贈五階,各官一子。九原有識,尚克歆承。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賈佑贈忠翊郎制
敕:具官某。韃寇西陲,首犯鳳集。辛卯之役,汝佑再戰,而虜再北也。未幾而生兵日滋,汝與實與世隆俱巷戰而死,所謂三則竭矣。特畀三階,仍官一子,以示朕恤功之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李宗授忠翊郎制
敕:具官某。朕並建妃嬙,助理陰教。凡其戚畹,咸與優恩。汝其思名器之不輕,往敬共而靡懈。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蓋天祐贈成忠郎制
敕:具官某。往歲韃騎虔劉西陲,豕突獸奔,罔有當其鋒者。爾奮身義旅,攝郡沔陽。撫輯流移,曾未安宅。敵王所愾,遽殞元身,可謂死於義矣。贈秩錄孤,以旌毅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李宗瑛俞燿並授成忠郎制
敕:具官某等。周爵后族,見於《詩》者獨元舅申伯而已。後之光寵外親者,恩數寖廣。爾等以冊寶之恩,陳乞轉官,朕何惜此。然食其榮而怠其事,則有馭幸之法在。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雍浚授從義郎張元長授忠訓郎茅公正授成忠郎制
敕:具官某等。朕退朝之暇,務學為先。廣對儒臣之英,露門徹皇祖之訓。凡而屬吏,咸與推恩。其懋忠勤,以服休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朱海復保義郎制
敕:具官某。楚酋扇逆,龔賊褒凶。將軍之功,獨有扼天長、扞唐石耳。清流冒賞之事,幾若為賊仇民,汝得無過乎?今既以赦原矣。其三階,庶無貳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六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陳碩文授保義郎制
敕:具官某人。蠢彼蠻徭,敢干王略。陷我赤縣,百年于今。爾能奮不顧身,深入其阻。盪平招納,咸迪有功。特命以官,維忠之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羅昉授承節郎李進授保義郎制
山之民,獷悍弗反。俘掠我赤子,怙終不悛。爾等職為邏尉,鳩率隅丁,盡力擒捕,以正官刑,亦可嘉矣。各陞一級,以勸有勞。可。敕:具官某等。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田有容轉保義郎制
敕:具官某。務川城當牂牁要路,頃者諸峒夷人,略我省地。爾受郡將方略,逆戰而前。夷人奔北,而不復反,亦可嘉矣。陞之二階,以致不忘遠之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洪夢龍贈保義郎制
敕:具官某。富沙翼虎之變,上首功,率皆鶡冠之士,動以百數。汝以布衣諸生,掉三寸舌,與其子大誥入營諭賊。賊將就擒,汝罹酈生之禍,亦可盡傷也矣。身以武爵,子以文階,尚顧歆愍恤之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施嶧等四十五人並授保義郎制
敕:某人等。給事殿庭,閱歲滋久。挽強及格,換授武階。各懋忠力,以答休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希埤補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人。景元子孫,宣力四方。道宗破虜,孝恭平賊,史冊書之,以為奇事,然未之奇也。當辛卯韃虜犯蜀,潰賊跨州。連邑長民之官,多委印綬而去。爾以宗英,無尺兵在手,乃能仗義團集,保守東方,奇於道宗孝恭矣。何惜一官,不以愧守城者。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崇廡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國家以進士科舉法試宗子,自熙寧始。大庭唱第,汝實應格。錫之武爵,往服恩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與度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人。朕以進士科舉法待宗黨,其選優矣。鴻臚唱第,汝實應格。錫之武爵,尚懋厥勤。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黃守禮等八人授承節郎制
敕:某等。拱扈殿庭,歲月滋久。執事有恪,挽強不衰。引見推恩,邦有典。祗承休命,毋替忠勤。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劉珪授承信郎王珪孟仔劉章換授保義郎孟佺換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等。漢有弓高之封,唐有契苾之將。儻曰慕義,可亡恩。爾生于殊鄰,式我景化。既褫除於偽號,合補正於王官。益 【 單】 【 殫】 忠勤,嗣有褒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范龍翔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祖宗朝士,以畫半策、獻一詩得官者蓋多矣。矧當邵寇猖獗之時,而能與光澤令殄殲渠凶,誘說降附,勇於自奮如龍翔者,是何可不賞之?授之一官,毋以文儒,薄我武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燁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昔稱西平有子,裕乃父功,蓋為平淮蔡言也。爾於維揚城中戮力捍寇。論功當在第一,而以父為戎帥辭,高於愬矣。特陞武階,仍典機幄,尚朕序勞之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十九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邦傑授武德郎徐霆授修武郎徐昇授秉義郎陸文彪授成忠郎楊福授成忠郎尹必勝授忠翊郎袁達陳青李福曹旺李如璋蔡玉李海張聰丁亮許實馬昇等並授保義郎曹暕紀智春並特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等。朕以韃人來庭,遣使致聘。擇汝等為之屬,將命出疆,各進一階以示寵。其思謹飭,以佐而長。成禮還歸,嗣有褒用。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官兵晏仙宋元贈承節郎制
敕:具某等。功疑惟重,識於《虞書》;賞疑從予,筆於《漢史》。當盜發江右,智者效其謀,勇者效其力。而爾元爾仙實奔走厥事,不幸死矣。有司以功上,難者疑焉。豈予忠厚之心哉!贈官字孤,庸妥營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將官劉政李昱等並贈承節郎制
敕:某等。曩歲韃兵圍鳳集,批河池,與吾忠義總管田遂鏖馬嶺下。爾等各領民兵,能佐而長,馳敵師而死焉,可謂死於義矣。各贈華階,以旌毅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童彥從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往者下襄漢之兵,收復新息。爾統率一軍,勇於敵愾。首掠賊陣,戰酣而殲焉。退縮每生者,當知愧矣。贈秩字孤,尚朕恤功之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朱先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曩歲韃虜虔劉西陲。我軍望風而潰者,肩相摩,地相屬也。爾將義丁,乃能偕孫子,馳敵師而死焉,可謂得死所矣。追贈一階,以愧西師之每生者。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十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張青等並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等。往者 【 全】 【 金】 賊授首,餘黨逋誅。王命不式,致天討。爾等奮不顧身,摩壘而進。射陽湖之捷方聞,而竟以元身殞於鋒鏑之下,朕用愍焉。進秩錄孤,以旌毅魄。九原有知,尚歆卹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丁杰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詩》曰:「葛之覃兮,施于中谷。」蓋言后妃之德宣著,盛大而光榮,延被九族也。爾聯戚椒房,曾受武爵。比因冊寶,例與推恩。進陟一階,其服休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王信之授從義郎李孝嗣授成忠郎黃琳授承節郎制
敕:具官某等。宜城為嶺南控扼夷蠻之地,河池其要衝也。往者淺蠻慢防,侵我王略。爾等率官軍,盡銳鏖擊。遂使賊兵望風納 【 疑】 【 款】 ,邊圉寧謐,汝之功也。各遷二階,懋圖忠報。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六「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二冊)】
趙必鈁授承信郎制
敕:具某人。爾在屬籍,逖居西土,能以文藝中覆試格。雖災病邅連,弗克造庭。錫之武階,厥有比,示不忘遠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趙若鏞崇並授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等。朕率循舊典,策宗子進士于大庭。爾以西蜀道遠,疾病邅連,不獲奉詔。錫之武爵,厥有比。往哉體予睦族念遠之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郝浚授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守令親民之官,而令於民尤近。矧漣水介在淮北,新還 【 叛】 【 版】 圖,牧馭撫摩蓋難其選。爾慷慨有義氣,曉暢邊事。外梱加借武爵,俾字我百里之民。比及一年,已著嘉績,茲錫真命往哉,無棄爾成。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趙邦寧授保義郎佟仲源等一十三人並授承信郎
敕:具某人等。朕奄九有之師,開中興之緒。冠帶而長,爵及爾曹。滌除舊汙,往服新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進義校尉王子宜補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昔祖宗朝士,以畫一策、獻一詩,而得官者多矣。矧紹定辛卯,坤方阻訌。爾以儒家子自奮右科。衣白衣,持制檄,左右戎旃。輻輳智略,潰軍遄即盪定。華之以武爵,未為過矣。雖然事會之來無窮,益壯爾猷以褒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張震雷張萬取授承信郎制
敕:某等。國家以兩科取士,揚于廷而後官之舊典也。汝出贊于軍,以王事多難不能入對。帥梱轉而上聞,朕安得不亮其心哉?錫之武爵,尚懋厥勤。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劉宗孟授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建郡盜起,朕設賞格,以迪有功。爾以布衣諸生,乃能率先王師,深入其阻,可謂勇於義矣。賊既蕩平,郡太守以功上。何惜一官,不以示吾信耶?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彭汝舟授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往歲山東義旅歸附, 【 全】 【 金】 賊包藏禍心,凡忠於國、異於己者,必除去之。爾父義斌實蹈斯害。然義斌雖死矣,忠魂毅魄凜然如生。汝舟既以狀聞,何惜一官,不以慰山東之義子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徐炎卯補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朕於名器不輕以假人。爾布衣諸生耳,能以三江百餘家之聚,應接數千眾已潰之兵。編戶不驚,糧儲無闕,三州郡將交章薦聞。朕何惜一官,不以旌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石良輔授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嘉定己卯,虜兵窺蜀,探騎直闖潭毒之下。爾父宣提偏師掩擊於三泉,隻馬奇輪無返者。天奪我名將,賞方下而死焉,亦可憫矣。錄汝等以官,先皇帝之賞格在。豈以久而不卑矜爾耶?益思忠勤,服我休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吴克仁補承信郎制
敕:某。祖宗朝,士以畫半策,獻一詩,得官者多矣。矧峒寇披張之時,而能捐家財,結塢寨,鳩率義丁,生致兇渠而戮之,如克仁者,可不褒賞之哉?華之武爵,以風多士。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全大受全涇全照孫徐良錢仰之謝文彪謝文榮許大成鄭大涇並授承信郎制
敕:具某人等。周以王舅「于邑于謝」,後世之光。寵外親者,率援此推恩,寖廣博矣。朕既備長秋之冊,以官后族。因是謝人,併及其親。汝等毋曰一命可以幸得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錢肇授承信郎制
敕:具某人。朕正建中闈,助理陰教。凡其戚屬,特命以官。其思名器之不輕,益敬共而匪懈。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聶聞禮張銘蔡必簡並補承信郎制
敕:某等。朕並建妃嬪,輔理陰化。凡其戚屬,各命以官。汝其思名器之不輕,往敬共而靡懈。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俞□俞杞劉元植並授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等。追惟沂邸,誕正名稱。凡內外戚屬,咸霈恩典。爾亦肺腑親也,拔之白丁,畀以一命。其思敬共,毋曰官可幸得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燕宗仁宗道並補承信郎制
敕:某人等。召公之裔,榮王之甥,於朕則戚屬也。朕方追惟文共之德,施及伯姊,則如其孤。何惜一官,不以旌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全悉孫石孝廣邵若森張巠等補承信郎
敕:具某等。朕於后戚之家,不欲以恩撓法。然我文母既濟祔于太室,則推報親之恩,以廣逮下之仁,亦義之所不容廢也。爾等皆恭聖親屬,席慶深長。命之一官,往其祗服。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官兵周端何青王俊贈承信郎制
敕某等。往者峒寇慢防,興師討擊。汝等執事戎行,敵王所愾。以氣吞賊,遂殞元身。功既當酬,忠尤可憫。追贈厥秩,仍錄其孤。死而有知,尚服休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祝邦傑贈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往者峒寇慢防,興師討擊。爾以殿將領,摩壘而前。挺酣戰於白水之下,扶創而歸。元身遽殞,亦可傷也。追贈錄孤,以旌毅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詹澄授承信郎制
糗糧。率隅丁以擒捕,大小凡一十一戰,卒能辦賊,同功一體之人,已命之官矣。使非郡將以狀來上,寧不遺汝之功耶?特升一階,以旌其勇。可。F敕:具官某。三衢盜起,弄兵於山谷間,往往而羣。爾為鄉豪,乃能自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郎張世興 【 □】 【 贈】 成忠郎金子寶贈承節郎袁聚明贈承信郎制
敕:具官某等。勇士不忘喪其元,謂常念戰而死,喪其首而不顧。況某等,當韃虜橫截棗陽,乃能鏖擊血戰,同日而死,亦可謂志於勇矣。贈官恤孤,以旌毅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方待問授額內和安郎曾良能授內成安郎制
敕:具官某等。朕率循淳熙舊典,修皇后歸謁之儀。凡戚屬官吏,罔不恩。爾等庀職內醫,給事本閣。預此優典,合遷一階。往復寵綸,勉進爾技。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方待問授額內成和郎周端節授額內成安郎制
敕:具官某等。禮曰:「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爾等固醫官也,給事東朝,歲月滋久。近以祔于太室,各進一階。階可升也,官不可移也。往其懋承之。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唐文遠授額內成安郎制
敕:具官某。朕以文母躋祔于廟,凡殿庭官吏,咸與推恩。爾讀岐黃之書,素號奇手。服役歲久,與有勞焉。特陞一階,往服休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陳達逵授額內成安郎制
敕:具官某。朕並建妃嬪,助理陰化。凡其戚屬,咸霈優恩。爾以侍醫,與被茲賞。勉進爾技,以對寵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唐文遠起復成和郎制
敕:具官某。朕聞之《禮經》:「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與士齒。」汝固醫官也,於百藥之品能辨其材。直宿禁庭,共事王府,必推爾是。使士終喪之禮,難以責之,往服舊官。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陳宗逵授額內成全郎制
敕:具官某。朕以文母躋祔於廟,應奔走殿庭,各序官有遷。爾醫官也,執技以事上,恪恭乃職。朕何惜一階,不以旌汝耶。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七「郎」字韻,頁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影印本第七十三冊)】
汪澤落直秘閣降授朝請郎制
敕:具官某。「世祿之家,鮮克由禮。」此《周書》至誡也。爾澤生長從橐之門,豢酣貴冑之習。所至居官,一切以治辨聞政。以鷹擊民,以狼牧吏,以虎而寇,不但越吾禮法而已。惡聲既著,公議弗容。褫職鐫官,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牟元龜降授朝請郎制
敕:具官某。守令,民之師帥也。爾奮自兩科,行不素飭。居亡鄉曲之譽,仕亡循廉之政。宰永康,守涪陵,俱以賄聞於大夫諸侯間,尚何以師帥元元哉?姑上兩階,毋怠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全子材降朝請郎制
所不容。元謨,斌之前鋒,而滑臺之敗所不貸。矧爾節制於范,師不以律。既僨於洛,尋奔於汴。又以輜糧器械,委棄於唐,是再比矣。范首以狀聞,臺臣繼以章上。褫官鐫秩,俾侶于衡山之雲,尚聖朝寬厚之典。可。"敕:具官某。馬謖,亮之愛將,而街亭之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韓大倫降授朝請郎制
敕:具官某。朕聞廉吏興化之本也。爾都賦輿,以不賄聞於諸侯,宜其可以化強暴,銷戈矛矣。共貳州事,曾不浹日。忽起姦卒之鬨,豈亦遭時之不幸耶?臺臣以否律告,朕不得不行其言。姑鐫一階,毋使廉士失職,貪夫長利。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張即之降授朝請郎制
敕:具官某。朕惟古人不以一眚棄士。汝屢眚矣,朕以其為先朝執政之子,且才而藝,故每洒濯而用之。今臺評猶爾,豈迷復而不知返耶?雖然,書心畫也,心正則筆正矣。其鐫一秩,式訛爾心。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黃學行降授朝請郎制
敕:具官某。盜發廣東,百姓失職不贍。爾幸得備郡守,專治千里。無仁愛德美以撫摩瘡殘,而乃科丁錢,減糴價,又從而槌剝之,何紛然其擾也。部使者以狀聞,豈容不鐫秩罷官,以謝循之百姓。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王野特授朝請郎制
敕:具官某。世嘗謂儒者不知兵,抑不思我戰則克,好謀而成,皆儒者事。方盜發昭武,汝以書生將兵唐石,左剪右屠,盡折其首,戰則克也。既佩州印綬,新軍不,姦仗未發。而預防逆遏,卒豶其牙,謀而成也。朕既賞唐石之功矣,則如本軍撫馭之勞。何愛一秩,不以為百吏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洪咨夔磨勘授朝請郎制
敕:朕制爵可以馭貴,而不能以縻天下之異才;限年可以勸功,而不能以厲人臣之高節。今有恬退之士,拔諸廢閒之中。不登周官計吏之書,弗隸漢世考課之法。敝由朕志,甄別汝能。具官某,質美而材良,氣剛而識正。考文稽古,當在言游之科;守道安貧,能尋顏子之樂。一自直言而去國,蓋嘗簡注之在心。故於遷陟之間,越厥拘攣之外。十載不申磨勘,在神宗時,則有典禮之官;終身不年勞,在孝廟時,則有勸講之士。用加特命,併理前階。以消躁競之風,以表方廉之操。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追官勒停人張宗濤復朝請郎制
敕:具官某。節義天下之大閑,寬大聖朝之厚澤。霅川之變,衣冠之被污者,不但汝一人也。原咎眚,振滯淹。朕方與士大夫更始。如爾元階,可忘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魏崌降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師行千里,其誰不知蹇叔子料敵之精也。邇者韃人犯我夷陵,焚我郊堡。爾為之守,徼邏不設,若罔攸聞。敵至,則委民社倉廩府軍而去之。朕何賴焉?薄鐫二階,用警列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程植降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茂林居夷之腹。爾為郡將,土丁赤籍,缺而不補。乃利糧估,以為己貲。脫有一騎落於邊關,其何以寬朕顧憂乎?即茲一眚,合議薄懲。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李知孝降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官師不恭有常刑,合正朋姦之罪;司寇佐王用輕典,未孚眾論之公。爰申憲章,以警諼慝。以爾詞辨而行詭,外夷而中深。眈視朝紳,顯濟權門之惡;嗾使臺掾,陰為羣小之宗。至於鼓弄是非之簧,包藏嘻笑之刃。蓋盧杞延齡之裔,而惠卿邢恕之儔。如彼職,豈宜式內。朕方更新萬化,收召諸賢。謂艾草不除,豈幽蘭之能殖;而梟巢不毀,何祥鳳之來儀。亟於半夜之間,聲此二凶之罰。疾雷破柱,弗容渙號之稽留;滄海納污,仍示鴻恩之寬大。繼以中臺之論奏,申之從省之封還。僅鐫華階,猶寘旁郡。正卯之惡有五,既寬魯觀之誅;帝堯之宥曰三,姑後崇山之放。更深退省,以蓋前愆。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黃垺落直祕閣降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頃者州郡官軍,相挻為亂,不但富沙翼虎也。朕不敏,明智弗能燭遠,以銷未形之患。爾幸得備郡守,號曰主將。綏御失策,鞠成凶頑。甚至縱火城闉,衣冠華族俱為之燔蕩,汝安得不任其咎歟?雖亡臺評,亦當以失職坐。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鄭揚祖降授朝散郎制
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言享民之奉者,不當復與之爭利矣。爾為半刺史,又攝州事。不能分其利以布之上下,而低昂物價,以取贏焉,則幾以吏而商也。鐫秩罷官,尚曰輕典。可。敕:具官某。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朱俯降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漕江西之粟以實淮堧,舊比也。爾倅隆興,受和糴之令。適值歉歲,王人謂汝不能航一粟以應期會,豈汝之辜耶然?不可不存體統也。姑鐫一階,嗣有用。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王夬亨降授宣教郎陸垢降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等。郡有丞貳,蓋欲與我良二千石共理吾民也。爾夬亨倅合肥,爾垢倅吴門,皆半刺史。不能同宣教化,而厲民自養,倚法以削,豈朕加惠元元之意乎?各鐫一階,毋怠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陳隆之復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小廉曲謹,不以責英雄也。爾少自慷慨,馳驅戎馬間,數建奇績。一眚何足累汝耶?然今汝顯矣,廉以治民,莊以軍,思稱觀風之職。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馬光祖特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耿壽昌糴四百萬斛穀,遂賜爵關內侯。後之以邊糴被賞者,實昉乎此。爾以儒生守高沙郡。雖於戎事非所閑習,而木饑水毀之後,迺能峙糧於倉,儲麥於庾。視舊將所糴乃倍蓰焉,則亦為有勞矣。晉陞一階,以劭來績。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楊公說特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曩歲韃兵犯邊,潰卒挺亂。綿衝要之道,簡富饒之邦。綿守定子,既以干城上功。爾倅簡乃能明斥堠,糾鄉丁,屏蔽一州,賊人睨之弗敢近,則次於定子矣。差錄其功,故升二等。尚庶幾風厲守相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王野特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頃者龔賊裒兇,不式王命。爾攝昭武,乃提兵守隘,逆遏其衝。官軍既會,知略幅湊。遂克殄殲醜類,實惟汝能。特升二階,申勸列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杜杲復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六月出師,古人所重;千里饋餉,戰有所憂。曩者三京之役,爾既條其不便。而主帥乃以糧道不繼為言,是汝不能盡其辭也。今覽來章陳義慷慨,朕為之憮然。盡復故官,以伸宛結。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顏戣特授承議郎游一龍特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等。蠢爾黎蠻,干我王略。爾一龍倅于瓊山,智略輻湊。乃能說諭賊黨,面縛以降。爾戣起于廢籍,膽氣如虹。乃能殄殲渠魁,駢首就戮。二人者,亦可以為雋功矣。各進二階,體朕旌擢之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劉純可特贈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盜發朝歌,虞詡伏兵擒捕。史不絕書,以誇道其事。況擊賊而死者歟。爾昭武一令耳,當官軍環冠坐視之時,而乃能捐財募兵,勵志平賊,七戰七勝。而元身亦殞,豈不甚可哀耶?申贈二階,以弔忠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黃炎孫追復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坐法而貶,會赦而,邦之也。爾貳郡涪川,攝州宕渠。職不思其居,為帥所劾。命下而汝死矣。累經赦宥,朕安得不惻然。追復故官,庸示哀恤之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高稼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往歲韃虜犯關,握兵之將,與扞敵守圉之臣,望賊而潰,聞風而委去者肩相摩,地相屬也。爾以儒生守洋川郡,當賊馬馳突。無尺兵在手,乃能結聚居民,保於境上,率將士,同復漢沔,可謂仁而勇矣。當在封賞之科,而反貽吏議,朕為之憮然。甄元階,往其祗服。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劉必端復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昔盜起京西,光化守臣棄城遁。時富弼欲置之法,范仲淹欲薄其罪。我仁祖竟從仲淹議,至仁也。爾昭武之罪,實類於此。矧經赦宥,可不以元階耶?惟一乃心,毋貳其遇。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宋明遠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糧道不繼,蜀師所以還;糴穀既豐,羌人弗敢動。二事古人所難。爾之不稱其職,是過也。既以過而劾,復以能而。朕於爾明遠夫亦何心之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馬光祖復朝散郎制
敕:具官某。昔晁仲約為高郵守賂賊,弼欲重其罰,仲淹欲薄其罪。蓋仕於邊州者,議法有時而不同也。爾守高郵,恪謹侯度,師不夙飽,亦欲以廉律之,難矣。然一眚何能掩大德耶?還爾元階,服吾新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邵該贈承奉郎制
敕:具官某。三衢密邇畿甸,頃者愚民盜弄棘矜於山谷間。爾以大冠黃綬里居淳安,乃能捐家貲以募兵,參軍議以勵眾,勞於王事,致殞元身。則飾終之典,朕何愛焉。增秩五階,可謂異數。豈徒賁於幽穸,亦以勸於將來。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朱應之特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海瀕盜起,干我王略。爾海康一尉耳,乃能奮躬鏖擊,擒賊奴而獻之幕府,亦可謂奇功矣。進陞一級,以勸百勞。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鍾鑑特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逆全煽亂,士大夫不能臣死城郭封疆者多矣。爾一簿領耳,無尺兵在手。乃能防羝角之突,以護邊藩;奪馬口之麥,以飼王旅。豈不賢於扞城之夫也哉?始循華階,嗣有醲賞。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汝舉特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黃綬大冠,追捕盜賊,漢尉職也。曩者唐石之民,獷悍弗友,弄兵山谷間。爾尉于建陽,能親率隅總。取兇渠而生致之,亦可謂不曠厥職矣。特陞一秩,以為趨事赴功者之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陳端章特授儒林郎
敕:具官某。黎人不共,俶擾海道,頻年于茲矣。爾以瓊州戶曹,乃能深入其阻,訓之話言,一矢不馳,卒致耆定。忠信無邦而不可行也。晉登二階,以勸百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王維特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班超一布衣耳,能輯和塞上之士;柳渾一書生耳,能諳曉軍戎之情。金陵留守臣韡,謂汝起自儒家,習知軍務。調和將卒,曲盡其情。則是兼二長而為一人也。特華二階,以望游幕。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諸葛琰特授儒郎制
敕:具官某。觀遠臣以其所為主。當七閩之寇,弄兵於山谷篁竹間,溫陵以南為之震動。爾於東北隅,提督隊伍。器備兵精,卒能式遏。真德秀曹白其事,則爾之忠勤亦可嘉矣。姑進一階之華,以伸六載之鬱。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楊明遠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爾有行有文,吏而華者也。方東朝慶壽七十,戚畹內外,錫命加恩,同與祥風流轉,詎可遺汝耶?特陞二資,往服嘉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任公迂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善吏不能為治,自漢然也。爾為諸侯上幕,旅力既愆,不能察吏之媮,致逋餉所。經賦計臣,以庸謬聞,此則徒善之過也。鐫官一階,蓋存體統。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萬忱降授儒林郎
敕:具官某。鬻契之令,自嘉祐始。爾為州從事,而奉部刺史之檄,再三辭焉,涉避事矣。其上一階,往其循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莊述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常平倉,漢法也。盜用欠少者有罰,唐制也。爾丞肅山,實掌庾事。而啟封擅用積斛,以百數計。非鐫一秩,何以示懲。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弼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挾銅之禁,殃民甚矣。大者連艘入海不之問,小者一鏹之利必索也。神之不澄,而責幕府之滲漏,豈理也哉!然以言上人。尹自引退,汝不能無過也。姑削一階,以示彈壓之體。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崇呂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朕聞「麟之趾,振振公子」,言其信厚如祥麟也。爾寶玉之親,出佐幕府。不以信厚著,而以不才稱。解組既歸,百謫呈露。昔人以去後見思為美,而今乃使人指摘其瑕於其後,是得為賢公子哉?褫職罷官,以警諼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張先之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思不出位者,《易》之誡;職思其居者,《詩》之箴。爾餉臺一屬吏爾,分司淮安,於州郡自不相統屬。而乃撻吏淫刑,凌蔑州將。甚至黃堂官吏,皆趨而避之。其得無妄作之愆乎?鐫秩罷官,尚曰中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悃夫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吏捕盜及七人者有賞,令甲也。爾為常德糾掾,獄有湖賊,防閑不密而乃逸其人,烏得不議罰歟?一階之鐫,薄乎云爾。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希絜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丞位高而逼,以嫌不任事,固非也。然職思其外,越受民詞。而因以為利焉,則過矣。鐫秩罷官,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時恪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漢奏罷酒酤,而鹽鐵官不與,蓋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長山鹽場,累政課入虧度。讒者謂籠地以歸私室,汝實致之。夫地獻於未解褐之前,額虧於已去官之後,汝得不執契券以自明歟?姑鐫一秩,稍存風憲之體。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沈先庚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司寇參軍專掌鞠劾,不得預帑廩之事,雍熙詔旨也。爾典獄通州,不靖共爾位,而占領倉事,因以為利焉。豈祖宗設官初意哉?姑鐫一秩,為侵官者之戒。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丘鱗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刑之頗類,獄之放紛,國僑所也。爾出宰建寧,有獄戶之寄,而無審克之心。人命所係,不可言誤也。誤至於再矣,則豈容佚罰哉?其降一階,以謝百里。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戴宗昭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獄,人之大命也,凡麗于辟者,必加敬謹,而況一命以上哉?爾為郢城糾掾,折獄不良,桁揚榜楚之苦,施及鶡弁,不堪其虐,遂殞厥身。爾得無淫刑之過乎?姑鐫一階,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陶永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古之教者,師嚴而道尊,今則寬且慢矣。爾永橫經滁陽,齒宿年邵。弗能模楷多士,易於威儀。祀之日且崇飲無度,其能免人之嘲議歟?鐫一秩罷官,尚可退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沈端仁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獄,人之大命也。蘭溪人有獄,罪其父而復孥其子,是可憫者。爾為審究官,不能察之,又曲法以內之,寃民何賴焉?其罰一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袁宜中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等。晉有偷石頭米百萬斛,而治督監者,人以為寃。爾宜中一法曹掾爾,武陵倉儲幾何,而部刺史以侵盜告,弊固不免也。而盜之名,何忍加汝哉?各鐫一階,退自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時曄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若石洪為河南從事,吏治民寬,攷功為天下第一。爾為會稽上幕,不知鈐吏愛民。而乃規求羡餘,以希進用。是所謂圖利於大夫,而私便其身者也,豈不有負祝規耶?特上一階,以警官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朱夢應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爾者建昌之亂,諸軍以掊剋廩給為辭。前車既覆,後轍當戒。如之何而復躬自鬻鹽,以毒吾民也。既徼二罪,合降一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施濆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國初置州司寇,不得兼他職及預帑藏,良法也。爾有獄戶之寄,而乃出貳賓幕,外領糴事,才則才矣,而非先王之典,況又以賄為市哉?削秩免官,尚云薄罰。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彥仞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畔官離次,國有常刑。提舶使缺官,爾為留幕。有國家之寶藏府庫在,寇至則委而去之,夫誰與守哉?姑示薄鐫,以懲百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陳松龍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唐人通榜取士,以杜牧之才,而武陵必欲擢之第一,此猶以望選也。松龍何能寄何人,而乃欲傚武陵薦牧之所為乎?其得罪於公議宜也。然而名不可倖而取,學尚可勉而能。姑鐫一階,其思補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崇端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秦有揭竿之氓隸,漢有探丸之惡子。凡民之不獲遂其生者,未有不盻盻然疾視其長也。江西諸邑,民以鹽為利。爾為安遠宰,督辦太苛。不能使鹽丁商販作務,致令操戈於室,是誰之過歟?鐫秩罷官,蓋令箴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錢謙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畔官離次,國有常刑。爾出宰翁源,不能靖共爾位。輕棄厥司,銅章墨綬,將何所而託乎?其上一階,以懲其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談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縣令,民之師帥也。爾為清流宰,道愛可聞,而視民如仇,籠利如刻。更無撫字之意,安用師帥為哉?薄鐫以警令箴。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希沛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獄奪於貨,先王所戒。爾為郡獄掾,而事無大小,率以貨成。豈朕庶謹庶獄之意乎?姑奪一階,往其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徐降授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宓子賤治單父,民不忍欺;卓茂治密,吏不忍欺。爾有百里之寄,而鴻鴈小民視之如仇,蟊賊猾吏昵之如親,尚何足以為政哉?其上一階,亦克用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沈應丑降授從事郎陳叔峴降儒林郎制
敕:具官某等。獄者,民之大命。吏不奉法,而以貨為市,朕甚憫焉。爾應丑為四會令,邑有豪大家,麗於死辟,甘受其請託而不之問。寃者何所伸耶?代以叔峴,猶應丑也。部刺史以失刑告,各鐫一階,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二「郎」字韻,頁二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王採特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盜起江右,長民之官不能安之,遂致持刃發廩,殃及良善。爾邑尉耳,乃能殄渠魁,散羣黨,卒底寧一。何愛一資,不以旌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李說特授文林郎
敕:具官某。勇爵以級論,今之尉受捕盜賞亦以數推。爾尉巫山,功半於十。格既應是,序而進之。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褚南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為教授者,須先正己,然後可以率人,高宗皇帝聖訓也。爾典教維揚,褆身不謹。臨文則用君父之名而不知避,懷利則閣生員之俸而不知養。己之不正,何以師表青衿哉?姑鐫一階,以植五教。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陳亨祖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非訖于威,惟訖于富,典獄之大戒也。爾為臨川糾掾,有犴戶之寄。事無大小,皆冒是戒而行之。豈朕庶謹庶獄之意哉?姑鐫一階,尚用中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希土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 【 氵公】 【 沿】 江額外苛征,紹興有檢察之詔;州縣名色收稅,淳熙有寬恤之文。爾司征九江,素號廉謹,不獲乎上,乃以苛取,絓於刑章。紹淳科條,汝豈不熟悉哉?姑上一階,以存統體。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希導降授修職郎陳懋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等。昔孔子以冉求附益於季氏,欲鳴鼓而攻之。爾等為縣佐曹,入州議舍。不能公勤佐理,而乃厚府庫之財,豐倉庾之粟。閱所言狀,豈容佚罰。姑從鐫褫,往自省循。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崇玭特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賞罰軍國之權衡。三衢盜起,爾以宗英能團結民丁,以保護鄉井。前之倅以兩階來上,後之守以一級審奏。朕惟其人之是信也,初亦何心之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鄧夢龍特授文林郎
敕:具官某。建邵盜起,弄兵山谷間,往往而羣。爾為三州提督官,輻湊智略。隨賊所發,即行勦捕。卒使其徒各正邦典,亦可謂有勞矣。超進三階,尚服異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李陝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免役之法,司馬光猶疑其不便於民也。爾為永豐長,無德美道愛以子其民,而復創助役錢等第斂。役既以錢免矣,而又可以錢助乎?其上一階,以為作法於貪者之戒。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謝正夫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漢吏入粟拜爵,率有可稱。爾以貲進尉于淳安,宜以不賄聞。而郡疏來上,取償於吾民者乃爾,罰其可逭哉?鐫秩罷宮,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吴昭嗣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恩平故南海郡,去朝廷僻遠。爾以元寮,承攝州事。不能敬謹俟度,以治育編氓。鷹吏漁民,苛取亡藝。部使者以劾聞宜也。姑上一階,往其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陳植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國朝置州戶曹,使之專掌倉庾,受納欲其平也。永春德化盜起,民不粒食,不得已而賦于官,爾又從而取盈焉。淫刑肆行,寃氣纏結。若據外銓劾上,則其罪難擢數也。姑鐫一階,尚曰中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李衎可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出納之吝,謂之有司。爾望幕府,視人之攫金弗之問,失監臨之職矣。鐫秩罷官,姑示薄罰。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李木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吏以貪勤民久矣,朕方嘉與士大夫更始。爾昔為天台戶曹,有姦如山,既弗之問;今職筦庫,尚迷復不改,則是謂過矣。其鐫一秩,以飭二維。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馬櫸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為人臣者無外交,古之訓也。爾攝景陵宰,督運蔡城。私以糗,博易寶玉。爾曾思垂瓠城下,宿師萬,亦有登首山而呼庚癸者乎?鐫之二階,以戒羣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章子仁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始聽其言而失宰我,孔子嘆取人之為難;夷考其行而知琴張,孟軻言得士之非易。矧以才而受上賞,復有過而麗常刑。爾自為之佞賢,朕何意於黜陟。姑鐫二秩,庸示三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汝靜孫德之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等。朕更化之初,首戒貪吏。欽恤庶獄,詔敕非不嚴也。爾汝靜為郡從事,爾德之為州司寇。一以賄聞,一以富鬻。何奉吾詔不虔耶?鐫秩罷官,以謝千里。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葉直清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刑之頗隤,獄之放紛,國僑所也。爾出宰象山,無豈弟近民之政,而決罰出於法外,估籍及於平人,其為頗類放紛,不以多乎?命鐫二階,毋怠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孟繼勤宋蟠孫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等。善事長官,古人目以巧宦,□逢迎其惡乎?爾繼勤為郡紀綱,爾蟠孫為州司寇,所職者何事,而乃專剝吾民,以媚其長。元元何辜,而罹此酷哉?各鐫二階,以謝千里。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朱晡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朕夙夜思救銅楮之弊,以通貨泉。而州縣吏奉吾詔不虔,至有並緣為姦者,朕甚怫焉。爾為醴陵丞,弗務飭謹。乃因秤堤之令,市虛楮,易實銅,爭十百之利於齊民,不幾於吏而商者乎?昔陸景倩為扶溝丞,人號貞清,爾則太污矣。鐫秩罷官,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王壞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鬻鄐田之獄,而羊舌之罪彰;辭梗陽之獄,而魏舒之名顯。爾為晉陵理掾,不自敬審。囹圄有重囚,乃以賄聞,從末減焉。獨不思人命所關耶?姑鐫兩秩,毋怠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林應龍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昔我高宗皇帝實訓有曰:「為教授者,先須正己,乃可率人。」大哉王言乎,真校官典法也。爾掌教建安,弗自檢柅。殖貨誨淫,以貽吏議。青衿何所矜式哉?其上兩階,以弼五教。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汪耒降授文林郎罷祠制
敕:具官某。《書》曰:「凡我有官君子,欽乃攸司。」又曰:「無曠庶官。」爾為州司寇,閱三載而一日弗共其事,罰其可逭哉?奪祠鐫秩,以警畔官。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汝扶降授儒林郎羅公著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等。朕乃眷西顧,嘗以蜀師糧餉為憂。故分命漕臣,各率其屬,以協濟軵事。汝扶奉西臺之令,督餉軍前,爾公著捧利司之檄,部夫塞下,不能盡瘁事國,至愆軍期,亦思貔貅萬,登首山以呼庚癸者乎?各鐫一階,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曹南強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宓子賤治單父,民不忍欺;卓茂治密,吏不忍欺。爾為貴平令,寬循謹願,民粗安之。而寬失之懦,謹失之畏,刻木之徒,得以撓法其間,則吏猶可欺以其方也。外臺劾奏,姑上兩階,蓋存統體。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季鋆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其財以待邦之移用,周之職內猶不敢以自專。爾為成都法曹,管常平倉。旁緣出納,擅支移米至五百餘石。司法而違法,尚何吏議之逃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虞弓弓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屯田,實利也。而括民以為田,則有害存焉。爾一曹掾爾,乃能亢大梱之令而弗敢承,豈真避事哉?其上二階,姑存統體。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林芑降授文林郎制
敕:具官某。賈誼曰:「為人臣者,利不苟就,害不苟去。」爾以儒生,仕于西鄙。當韃虜犯蜀,不能誠死封疆。寇未至而先去,寇已退而不即返。去就之間,苟而已。姑鐫兩秩,尚勉二維。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梁成大降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鄙夫而語事君,孔子存患失之戒;不仁而在高位,孟軻有播惡之譏。爾趣操庸回,氣姿恨愎。冒載籍所無之惡,為市人不之污。梯緣隸臣,斗上□府。顯排眾正,莫逃偃月之姦;陰比元凶,弗省冰山之倒。 【 蔇】 【 暨】 朕親政,俾而革心。夜批一紙之書,明示二凶之罰。而煩言交嘖,公議弗容。遂近徙於溫陵,仍再鐫於顯秩。開國承家,小人勿用。予尚監於斯言;明德謹罰,我邦以修,汝圖惟於終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九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潘晉孫降授承義郎制
敕:具官某。瑣瑣姻婭,周興膴仕之譏;坎坎輻輪,魏有貪人之刺。爾扳援相閥,凌蔑吏箴。姦幾如山,酷稱其位。試小邑尚爾,況居陪都之上幕哉?其鐫二階,宜自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九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應厚降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等。子路治蒲,夫子至其庭曰:「明察以斷矣。」夫有百里之地,而無明以知之,斷以行之,是烏足與長民哉?爾照長于新喻,盜充於境內,而弗及知,失察也。爾垕宰于安福,豪民黥胥,縱橫於國中,而莫之問,無斷也。有一于斯,難逃吏議。姑從鐫罷,往自省循。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李瑀降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獄,民之大命也,而令實司之。爾宰分寧邑,有訟不能決。推之彭澤,彭澤不受;推之望江宿松,又不受。郡將原其始事而以劾聞。雖去官,亦何能辭其責哉?姑上一階,往其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沈恕降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朕遣禁林之老,委付留鑰,俾疾馳赴填。爾為機幕,乃弄印不發,以留務文書自任。是不知體統,即茲一眚,合議薄懲。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翟繁降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官刑之警,首以淫風;天吏之罰,蓋由逸德。矧爾分倅洪都,暫攝州事。不自謹飭,耽于宴遊。任酒叱吒,將吏為之氣塞,安知非職厲之階乎?姑上一官,以懲二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九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宋明遠王節降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等。商制官刑,以儆有位,士大夫之律也。往者逆全奸命,首犯寶應。爾明遠為令,爾節為倅,不能誠死封疆。又從而媚賊焉,幾於逆忠比頑矣。朕安得貸汝乎?各鐫兩階,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汪綬降授朝請郎張竽降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等。昔唐李兼在江西有月進,韋在西川有日進,常州刺吏裴肅至以進奉遷浙西觀察使。士大夫風俗至此,亦可矣。況賂權要以媒進哉?爾等士檢不修,挾青銅以干節傳。爾綬吏饕已甚,饋朱榻以希借留。求則得之,為身計固善矣,豈朕加惠元元之意乎?各鐫一階,罔貳其行。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馬光祖降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頃者州郡之兵,相挺為亂。朕既不能訓章明法,式遏其虐。與我共理者郡將也,而拊亡其恩,馭失其道。致以不廩之粟,贍無籍之兵。欲其不登首山以呼,難矣哉!既知自訟其愆,所以再削其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杜泉降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孔子曰「毋意」,又曰「非意之也,必知其情」。夫以意而論天下之士,難乎其知人矣。今范按泉之章,所論四事,而皆以其意言之,大抵謂巧於避事也。然則情實固未可知,而統體不可以不存。鐫秩罷官,宜體朕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卓樗特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宜城淺蠻,不式王命。結約醜類,俘掠省民。爾為帥幕,能佐而長。指授諸將,盡殲賊徒。雖曰將士之畫,亦爾裨替之功也。陞之二階,以勸有位。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陳滌特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頃者峒寇慢防,廬陵諸邑連被屠燬。經理之任,蓋難其人。爾為永新長,葺壞補缺,區畫有方,流鴻盡歸,狂猘不聳。使百里之聚,復還舊觀,可謂有勞矣。特陞一級,以勸百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倪灼特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盜之發也甚微,長吏不善調伏,遂至滋蔓。南豐蠻卒之亂紀,尤其甚也。爾為邑長,能亟起而撲之。殃不及吾民,而賊遂授首。寧非汝之力歟?華之一秩,以勸百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祝夢良復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漢郡太守謂之郡將,蓋於吏卒有階級法。爾以儒生,典玉山郡。貿私鹽,益公帑,安能無過。然一黥隸,敢於誣告其主,此風何可長也。特還故官,往服新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陳調一特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自峒寇慢防,文武大小之臣,以功蒙賞者多矣。爾以書生,曉暢軍務。調娛將士,駐藍峒之口。遮蔽一方,賊不能蔓延而南,亦可嘉矣。華以一階,以劭能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袁商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漢毛萇以詩學,為河間獻王博士。後之為宮僚而說詩者,蓋昉乎此。爾以情性之正,承禮義之澤。凡所習聞於家庭者,非邇之事父,則遠之事君也。掌教官邸,敷繹雅言。諷詠之間,常使人有油然興起於善之意。則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徹章轉秩,朕其可後邪?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力起授承議郎
巍科,經明行飭。典教朱邸,齒宿意新。人皆曰宗藩講官樣也。詠歌上下,既已卒章。式晉一階,以厚風教。可。W敕:具官某。祖宗舊典,諸公院教授,率用朴學高行年五十以上充。爾開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鄒仲之特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漢詔郡國,有茂材異等可使絕國者一科。我孝宗皇帝,亦嘗精擇使者之有材者,專立奉使一司,使乎使乎,蓋難其選也久矣。爾生西岷之古都,負北客之奇氣。收復關外,曾上首功。自是游邊陲,騁沙漠,間關草地之間,殆與口伐可汗者同一軌轍。二階之賞,豈足以償汝之勞耶?然而使可能也,戎之情不可測也。汝毋薄茲賞。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杜幼節授朝奉郎應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等。《周官》一書,河間獻王得之,以上于冊府。周家禮樂法度之不泯於後世,河間力也。然昔者宗臣,猶能以禮淑多士。而今乃藉多士以授經藩房,則共是職者,豈不道尊德貴也哉?爾也,幼節也,既誦卒章,各增一秩。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林千之追復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昔爾父枅,在孝廟朝為廉監司,聞其風者今猶使人興起也。爾緒先世事業,不以豈弟為化,廉傷於刻,嚴傷於苛。國人不便安之,則有之矣。無根之謗,何得以加汝耶?復爾元官,歆我休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李巾行復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士固以移之郊,屏之遠方為辱。然蓋有受辱於一時,而弗獲罪於公論者,君子所貴也。爾敏強而文,廉倨而辨。孤立一意,姻尚弗容。有司又曲而內之,嘻其甚矣。然劾之者欲墜諸深淵,保之者欲藉諸衽席。朕則何心,盡復元階。俾還故里,蓋公論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一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葉味道授承議郎制
敕:具官某。昔司馬光有言:「《論語》記孔子之言行,寶訓述祖宗之聖謀,經術典憲之相資,不可缺也。」爾少也聞道得於朱熹,說書金華,剖析疑義。蓋有《集注》之所未發者,朕已得聞其微旨矣。皇祖有訓,世所寶傳。及此終篇,溥斯懋賞。爾宜誦所學,述所聞,終以告我。庶幾以繼往聖之業,以篤前人之休。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一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馮天麟贈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誠死城郭封疆,臣之節也。當韃虜犯武休,自帥臣以下,莽然未知死所。爾一記室耳,無尺兵在手,塊守城壁。逮賊兵既退,乃與衣冠望族,相枕於積骸之間,亦可哀也矣。贈官通籍,乃錄其孤。九原有知,歆此休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錢贈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往歲韃兵闖我淮右。士大夫之望風而奔者肩相摩,地相屬也。爾霍丘一尉耳,乃能率十數羸弊之卒,當百萬日滋之師。眾寡不侔,竟殞元軀於鋒鏑之下,可謂死於義矣。贈官陞朝,以旌義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程琳贈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往者海瀕遐遠,不霑王化。民之獷悍者,弄兵於雄韶之間。爾以法曹,驅率將士,計擒賊首,迄正天誅。方行賞第功,而汝已罹煙瘴死矣。贈官陞朝,示我愍恤。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追官人蕭郊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長史,風化之首也。爾試邑漳浦,不善學製,而絃絕錦傷,惡聲呈露。若據帥 【 間】 【 閫】 之劾,則不能免於大譴矣。先一階,庶知朝家不以一眚廢汝之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四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俞機復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昔貝卒之叛,通判董元亨死之,國史高其義。爾倅章水,視禁兵亂常,若罔聞知,可以偷生矣。豈不汗顏元亨耶?坐法以鐫,會赦而。朕無終棄之典,特還一秩,以勵後圖。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徐耜降授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朕聞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爾長於溧陽,粗號曉暢,令箴弗謹,致滋邑子之訟。外臺又從而發之,尚何可臨民哉?姑鐫一階,以勤三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方點降授通直郎制
菜。使在先朝,何能免重罰哉?姑鐫一階,以勸三善。可。敕:具官某。昔我孝宗皇帝,撫卹淮民。不間畿甸,雖馬草木炭之微,不許科配,重堡障也。汝出宰興化,德化蔑聞,而科取及於蘆竹,重征逮乎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潘自顯降授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攘羊而證其父,夫子惡其訐直;放麑而傷其母,孟孫以為拙誠。應陽之獄,摟其子而證之,雖得其情,亦太巧矣。姑鐫令官,以存帥體。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楊奭降授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令以字民為職,而催科次之。爾出宰吴門,德聲不振。民故有常籍,而創青冊以籠取;租舊有經賦,而抑白丁以重科。固趣辦矣,撫字之心安在哉。姑鐫一級,以警令箴。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沈愿降授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今之為令亦難矣。一言動之輕,而以三尺繩之,皆罪也。爾宰邑近畿,未聞顯過。掛壁之榜,民乃執之,以為令罪。部刺史劾章來上,其可忘罰耶?姑鐫一秩,以警其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五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徐瑑降授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禮之變喪服,為事金革也;春秋之墨衰絰,為從軍戎也。非軍旅之事,而輒圖起復,豈刑章之所宜貸哉?爾仕于州縣,素以才稱。九華為州,非邊郡比。而乃奪情變禮,冒虎竹之榮,享魚稻之樂,於汝得為安乎?嘖有煩言,方請追服,則亦已晚矣。其鐫一階,以示誅心之法。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五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李中行降授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仲子於齊國,豈不為廉士,而孟子非之。匡章通國皆稱不孝,而孟子禮之。鄉國之評,蓋有時而未定也。爾蚤以文鳴,策名進士。仕垂三十載,少所過愆。而不善居鄉,姻睦成訟,飛言譁於國中,然亦不如是甚也。鐫以二秩,移之遠方。朕不得不伸帥守之權,爾其退自省循。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五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周晉降授通直郎制
敕:具官某等。漢史傳州縣吏,謂酷稱其位,貪不終廢,朕甚惑焉。安有貪酷之吏,而可使之長民也哉?爾廙爾晉,為近畿令,不能奉法循理。手執羅織之經,口含饕餮之譜,欲免於人言,難矣乎。降秩罷官,等第行罰,以示勸懲之公。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三「郎」字韻,頁十五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孔萬春特授宣義郎制
敕:具官某。三衢盜起,朝廷設賞格以迪有功。爾元聖裔孫,能飭武備,式遏寇虐,既進秩二等矣。新將乃核其功實以聞,朕安得私汝哉?收回一階,勉服新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汝俳降授宣義郎制
敕:具官某。以衰絰從戎,春秋之變禮也;綰墨綬為軍,正國朝之權宜也。爾為宗莩,弗蹈典法。無金革之事,而乃營起復;無義旅之訓,而繫軍使。豈不亂舊章歟?罷祠鐫官,庶懲不恪。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洪咨夔父越特授奉議郎賜緋銀魚袋制
,而兒方近於五塼。斂此殊恩,貤於嚴父。延魯之於天聖,願移華秩以承顏;九成之於紹興,乞改銀章而養老。爰錫鴈御之瑞,用為鮐背之光。對揚王休,保艾爾後。可。)敕:朕顧瞻侍臣,祗迪忠教。子生孫,孫生子,莫榮四世之傳;親而尊,尊而親,特賁五品之服。天性所樂,人情則同。具官父,具官某,道韻夷,德容嫻雅。鯉庭詩禮之學,自為唱酬;堂清白之風,莫能回撓。況身已登於八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朱復之特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得從便宜,毋拘以文法,而後龔遂得以弭渤海之盜;願假轡策,勿有所拘閡,而後虞詡得以殺朝歌之賊。上下一心,守令一體,而賊不足平矣。方昭武擾攘,吏固避不肯往。朕以軍事付之,遂以邑事分委之。復之戮力盪定,卒擒渠兇。是雖爾令之功,亦我良二千石申勸之勤也。其進一階,嗣有褒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應繇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楚元王受詩於浮丘伯,河間獻王學詩於毛公萇。漢諸王之文獻博雅,其源流蓋有自來矣。矧爾氣和而識瑩,詞寡而義精。授經藩房,性與教合。從容涵之間,能使人有歆動興起之意。繇也深於詩者也,以三五百篇受一秩之賞,不為泰。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七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薛季謨特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海瀕之民,獷悍弗率。俘我民眾,燬我城邑。嶺南諸司分兵討擊。爾僉漕幕,能佐而長。給足軍餉,遂使官軍卒能辦賊,汝亦與有勞焉。特陞二階,往服殊寵。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葉應輔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按唐制奉諸王講讀,即今之宮僚也。非自明經之科來者,不能充之。爾以昂藏聳壑之資,為清明繁露之學。粵從冑博,典教藩房。朕方資之以為宗盟重,而奉秩詞庭矣。徹章轉秩,豈以內外為間耶?勉圖令猷,以稱殊渥。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家寅授奉議郎
敕:具官某。漢毛萇以詩學為河間獻王博士,後之為宮僚而說詩者,蓋昉乎此。爾以性情之正,涵禮義之澤。凡所習聞於家庭者,非邇之事父,則遠之事君也。掌教宮邸,敷繹雅言。優游諷詠之間,常使人有油然興起於善之意,又豈待章解而句釋哉?徹章轉官,式是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林士燮特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邕南溪洞之民,獷悍弗率。出入省地,俘我民眾。爾為州從事,能輻湊智略,結約土豪,不煩朝廷一矢一粟之費,取渠魁而戮之。一隅奠安,爾之功也。特轉奉議郎,以勸有位。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追官勒停人黎行之復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昔我寧考,謂爾詰責逆曦奮陳大誼為難矣。臺憲亡章,傳以他比。一擯二十餘年,人莫不為汝寃之。特元階,庶績我寧考固功之意。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七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彥懽復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國家三歲大禮,隸名丹書者,靡不被配天之澤。矧爾曩因出宰,未及延見吏民,代者騰謗,控于臺議,抑何其寃哉?甄元階,勉圖令譽。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汝剋降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宓子賤治單父,民不忍欺;卓茂治密,吏不忍欺。爾有百里之寄,而使姦民黠胥。敢於凌慢其長,尚何以為政哉?其上一階,勉圖三善。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與邁降授承議郎傅齊降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等。宓子賤治單父,民不忍欺;西門豹治鄴,民不敢欺。爾等幸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無道化及民。政之昏瞀,獄之放紛,使部氓得訟其長之惡於有司,視二子寧無愧哉?削秩罷歸,其發深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希燧降授奉議郎制
。望幕府者其如是哉?其上二階,毋怠三省。可。敕:具官某。《商書》以殉貨制刑,《周書》以崇飲設戒。爾為江西漕管,素以才稱。而不自飭謹,縱漕舟以賄聞,激武吏以酣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孫逌降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朕聞受人牛羊之牧者,則必為之求牧與芻。爾倅房陵,攝承郡事。流鴻之弗宅,貪鶩之弗禁。吏俸弗給,軍儲弗問。豈不負千里之託哉?姑削一階,尚為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梁該降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昔何易于為益昌令,而獄無繫囚;蔣沇為高陵長,而軍有供億。唐史書之,以為良吏。爾亦子男之秩耳,邑有囚而疏放於外,非無繫囚也。庚有儲而占壓不支,非無供億也。其視易于沇,豈不靦面顏哉?姑鐫一階,以警二慢。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謝廷瑞降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七十而謝事禮也,磨勘之有年限法也。爾既文而既博,逾老而逾壯。翱翔半刺,筋力尚強,而隸也不職。乃以艾服之齒,冒申吏銓,其抵於法宜矣。而陷汝以不知禮之過,朕亦憫焉。姑鐫一秩,以存法守。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儆夫降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張湛在鄉黨而人儀表,徐居里閭而人式化。爾寓居里婺,無恂恂之譽,而撓政于民。使縣官編戶,皆得以訾之。其視前脩,當亦知愧矣。姑上一階,毋怠三省。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席芾降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宕昌蕃漢雜居,每病庸人擾之。爾佐于茗司,為之長史,不知體恤邊氓,而罔以他比,內以曲文,羅以法外炮烙之刑,不激變則幸矣。部使者以狀聞,寧得不薄示一階之罰?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王恪降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朕迺眷西顧,嘗以屬師糧餉為憂。故分命四路漕臣,各率其屬,協濟軵事。爾為屬東漕,管督運沔陽。當兵符驛騷,餉道匱乏。不部一丁,不輸一粟,斂身亟歸,寧不誤我疆事乎?鐫秩罷官,尚曰輕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蔡節降授奉議郎制
敕:具官某。昔高宗皇帝,嘗謂但得官,中常有一百萬錢,稱提交子,自得無弊。今之州郡,非高宗時比也。矧爾守於三衢,屬當兵盜之後。郡計之乏,又非諸州比也。然朕方議稱提之策,擇流通壅滯之方,以示懲勸。則如汝州以殿聞,寧得無罰耶?其上一階,體朕不得已之意。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八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曾式中降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任尚以嚴急護塞,而西域扇亂;郅都以苛暴守邊,而匈奴引去。人遂謂都之智優於尚,而不知其失人心則均也。以爾皎厲而才,峭深而健。合淝重鎮,出使長之。民以狼牧,吏以鷹使,軍以待犬羊之法,用三者之心胥失矣。其不底于敗,則幸也。臺評來上,朕不敢私。姑從三褫之文,以示十懲之儆。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二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徐圭降授宣教郎趙與進降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等。折逆旅匕箸而斬以徇,高崇文之所以行三軍;恐妨民耕蠶而身引舟,何易于之所以宰百里。朕命遣樞臣視師江上,爾等身為邑宰,職在字民,不知軍令有嚴,而乃因為民擾,其視易于豈不飲愧哉?姑鐫一階,以警羣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董士元降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鄭子皮欲使尹何為邑,子產曰:「其傷實多。」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夫子曰:「賊夫人之子。」朕不敏明,不能親擇縣令,使之長民。爾號以科目進,而貴游之習弗改。抱琴江上,荒樂是耽,其傷且賊也多矣。褫職罷官,警于有位。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黃崖降授通直郎李伯杏降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等。正人猶勁柏,不附麗而自榮;不正人如蔓草,必依憑而後進。爾崖倅于神,粗有才具。爾伯杏僉幕京府,亦稱敏決,未為不了官事也。而言者謂汝交游權貴之門,巧為自謀之計。則詎容無罰哉?《易》不云乎:「盱豫有悔。」汝其戒之。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宇文景遷降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古者君子之難仕也,進退有義焉,往代有時焉。爾生於名門,素自修潔,閒廢之久,急於祿仕。代者以病違年,子恃銓法而往,法也,而非其義也。鐫秩罷官,朕不得不從帥臣之請。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二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張鎮降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敬事而後食,聖人所以語事君;不稼而取禾,詩人所以刺在位。爾梯緣禁近,齒列仕林。未嘗身服於官箴,而乃歲縻於廩粟。汙吾白簡,合議薄懲。其鐫一階,以警百慝。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振玉降授朝散郎尚振午降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等。韃賊潰防,握兵之將,貙虎熊羆之士,因緣煽亂者不知其幾。領州麾護鄉井者,靜以填之可也。爾振玉為民望,乃舍之而去。爾震午邦之桀,乃縱子弟為擾。豈得無過歟?賈誼所謂上有患,立而觀之;上有敗,因而挺之。斯二子之謂矣。各鐫一秩,以警二維。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林樞贈朝奉郎制
。為伏矢所射,遂喪元身。議功行賞,豈容獨遺汝哉?華之外郎,澤及後嗣。焄蒿未泯,寵渥祗歆。可。敕:具官某。往者峒賊嘯兇,闖我贛城之下。鴟張豕突,無有攖其鋒者。爾一州從事爾,乃能領兵縱城,出與賊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楊約降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賓主交遊之間,有義存焉。方元帥欲守原上,汝以賓客舍之;憲臣欲死城郭,汝以交友去之。或舍或去,汝之志亦欲從容就義也。而素心未明,白簡來上,朕安得不亦薄懲耶?少加省循,即有褒。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連元特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邇者軍政不綱,所在州縣兵相挺為亂,富沙翼虎,尤其甚焉。爾為軍政,乃能董督隅丁,制領以蕩平之,亦可謂不失職矣。晉陞一階,庸勸百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三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韓木降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漢吏主告緡,義縱尚懲治之不少貸,賞告豈盛世所宜有哉?爾攝臨川,道民亡術。借稱提之名,行沒入之令。元元何辜,而被此酷也。其鐫二階,罷所居官。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家寅授承議郎力起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等。昔漢元 【 桓】 榮,以經學成畢,盛陳車馬印綬示諸生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後之為王府講官,徹章受賞者皆昉乎此。爾寅文雅西州之彥,爾起典刑東候之儒。一繇蓬山,一自壁海。處之朱邸之邃,授以韋編之密。探玩研索,既訖于成。則進官一等,朕又何愛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起希方特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島夷不恭,干我王略。爾丞郡紱,暫握機籌。討擊招降,備殫畫諾。坐滌蠻方之瘴,以寬南顧之憂。晉之二階,庸勸郡東。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高崇追復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朕於人才如護嘉木,封植長養,將以其成也。而橫風凌雨拔之,寧不愍惜。爾以岷峨穎出之英,負燕趙崛奇之氣。每帥臣歲貢,必與計偕。言者弗察,誣以它比,遂使志以歿。昔人謂善百譽而不進,一毀終世以顛隮,斯汝之謂矣。特元階,官其一子。庶知為善者,雖屈於生,猶伸於死也。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黃幹特贈朝奉郎制
敕:故具官某。洙泗之斯文未喪,得顏曾數子羽翼,而其教大明;伊洛之正學方興,得楊尹諸人發揮,而其傳益廣。今有倡道武夷,而門人之中,卓然以扶世立教自任,是固國家之所當尊尚也。以爾紹興名御史瑀之子,慶元朱侍講熹之甥,密察精思,盡得師承之正;篤行力踐,發為賢業之光。矧熹於易簀之時,屬爾以傳道之託,討論《三禮》,敷繹《四書》。朕今讀其書,求其徒。思堅正洪毅如幹者,既不得與之同時矣。則追榮一秩,燕及後昆,朕又何愛焉。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三下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熊允悊追復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昔為高郵守臣,以賂賊免。爾為邑於龍泉,以資寇敗。爾之過,浮於高郵矣。然推鞠其狀,無受賕之實,而竟死囹圄,寧不惻然。盡還故官,示朕愍恤之典。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趙崇實復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論士以實不以華。爾宗莩之英,文雅緣飾,吏而華者也。天漢庫舍之事,正坐以華勝。然新將保謂汝拘理無虧矣。進一階,益務其實。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
李大同授朝奉郎制
敕:具官某。昔我先朝,惟前猷是憲。太祖聖略,讀於慶曆;仁皇訓典,覽於元祐。矧阜陵大訓,與六經並傳。廣夏細之上,可不知所以寶之耶?爾邦之壽雋,年耆德明。本之諸老之傳,敷作嘉猷之告。天下之是非得失,惟諫官能言之;人主之動息起居,惟經筵能知之。交脩之益,於爾乎望。朕方緝熙鉅典,漙進崇階。則雖講讀之分,何有恩榮之異。勉而仁義,益輔光明。可。
【 《永樂大典》卷七千三百二十四「郎」字韻,頁十四上引「吴泳鶴林集」。(藏上海圖書館)】